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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four Declaration of 1926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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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贝尔福宣言
1926
年貝爾福宣言(英語:
Balfour
Declaration
of
1926
)是大英帝國領導人於英國首都倫敦召開
1926
年帝國會議之後所發布的宣言,該宣言接受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大英帝國內各個自治領日益增長的內政和外交的獨立要求,並在《1931年西敏法規》得到落實。
英聯邦王國
在帝國内逐漸衍生了新的慣例,即君主對於各殖民地内部事務依照殖民地政府的建議行事,而不是英國政府。
1926
年,英國政府發表《
1926
年貝爾福宣言(英语:
Balfour
Declaration
of
1926
)》,宣佈各自治領應成為政治和外交上完全獨立,以英國君主為國家元首的主權國家。也即是各自治領的總
英国君主
二十世纪,大英帝国逐渐发展成为英联邦。
1926
年前,王权对大英帝国实行集体统治,自治领与皇冠殖民地均臣服于英国。《
1926
年巴尔福宣言(英语:
Balfour
Declaration
of
1926
)》(
Balfour
Declaration
of
1926
各國建國時間列表
Routledge. 1999: 196–197. ISBN 1-85728-922-6. Statute
of
Westminster: Canada'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The Canadian Encyclopedia. [April 19, 2009]
凡爾賽體系
Balfour
Note),宣布将这些国家的债务削减至与英国对美国的欠债相等。同年,美国国会筹建美国战争债务委员会以协调还款事宜。 英国与美国于1922年12月达成协议,英国的债务将在之后的62年内连本带息付清。英国每年将偿付约3300万英镑。欧洲大陆国家则直到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