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大連機場跑道入侵事件發生於2008年4月30日晚,一架廈門航空的飛機因機組失誤,在地面滑行時誤闖另一架正在起飛的中國南方航空班機使用的跑道,造成兩架飛機幾乎相撞的險情。所幸廈航機組在最後時刻告知了塔台及南航機組,後者中斷起飛緊急剎停,避免了撞機慘劇。[1]
事件概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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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8年4月30日 |
摘要 | 機師錯誤、跑道入侵 |
地點 | 中國遼寧省大連市大連周水子國際機場 |
總死亡人數 | 0 |
總受傷人數 | 0 |
總生還人數 | 194 |
第一架飛機:中國南方航空6621號班機 | |
執行中國南方航空6621號班機的B-2296 | |
機型 | 空中巴士A319 |
營運者 | 中國南方航空 |
註冊編號 | B-2296 |
起飛地 | 中國大連周水子國際機場 |
目的地 | 中國瀋陽桃仙國際機場 |
乘客 | 75 |
機組人員 | 8 |
生還者 | 83 |
第二架飛機:廈門航空8052號班機 | |
執行廈門航空8052號班機的B-2992 | |
機型 | 波音737-700 |
營運者 | 廈門航空 |
註冊編號 | B-2992 |
起飛地 | 中國大連周水子國際機場 |
目的地 | 中國杭州蕭山國際機場 |
乘客 | 104 |
機組人員 | 7 |
生還者 | 111 |
事件經過
2008年4月30日晚間,中國南方航空公司CZ6621航班A319準備從大連機場起飛前往瀋陽,同時廈門航空公司MF8052航班737-700亦準備起飛前往杭州。塔台指示南航班機自A滑行道滑出,在10號跑道起飛,並指示廈航班機跟隨南航班機,在後者起飛後再進入跑道。但廈航班機沒有目視前機起飛,沒有滑到起飛線就從E口聯絡道進了跑道誤入10號跑道中段。廈航MF8052發現錯誤後,關掉起飛燈,着陸燈及頻閃燈,在未向塔台報告的情況下,機組在跑道上進行連續左轉試圖退出跑道,縮短了兩機間的直線距離,使廈航MF8052航班飛機右翼尖越過跑道中心線,加劇了相撞的危險程度。 [2]這導致了無論是塔台管制員還是正在高速滑跑起飛中的CZ6621都沒能目視發現關燈狀態的MF8052已經侵入跑道中段。塔台於20時53分17秒向南航班機下達起飛許可。53分22秒,南航開始起飛前加速。53分47秒,正在悄悄退回E滑行道的已經聽到了塔台向CZ6621下達可以起飛指令的MF8052機長看到了CZ6621機身外的航行燈並聽到了CZ6621轟鳴的聲音,發現自己已經來不及完成退出主跑道,MF8052在無線電中狂呼「你讓他中斷起飛、讓他中斷起飛、中斷起飛……」,要求塔台下令南航班機中斷起飛。塔台立即向南航班機下達了指令。此時南航班機的速度已達86.8節。
南航班機聽到廈航的呼叫後,未等塔台下達指令便立即開始緊急剎車並向一側轉向躲避。53分56秒,飛機完全停止,此時兩架飛機前輪相距僅35米。
隨後,廈航MF8052航班機長不顧兩機可能發生飛機刮碰,急於操縱飛機滑離事發現場。在脫離跑道後,又急於起飛離開事發機場,在滑至「E」滑行道與「A」滑行道交叉口時,強調「轉不過來」,拒絕執行塔台管制員「左轉滑回機坪」取消航班接受調查的指令,並以機上旅客多為由,右轉沿「A」滑行道滑向10號跑道起飛。
在廈航MF8052航班返回杭州的飛行途中,機長對機組其他人員做工作。
廈航MF8052航班飛機在杭州落地後,抹掉艙音記錄器語音記錄。
事後處理
經調查後,報告認為險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廈航機組失誤和處置不當。沒有按照塔台指示目視前機起飛,導致誤闖正在起飛的跑道,亦沒有在發現後第一時間向塔台報告,在事件發生後,不聽指示取消航班接受調查,甚至抹除黑盒記錄試圖逃避責任。當班副駕駛系借調人員,而且是第一次飛大連,當發現機長錯誤地進入「E」滑行道時,副駕駛曾產生疑問,但沒有提醒機長,機組間沒有任何交流。鑑於廈門航空公司MF8502航班機組未按大連機場塔台指定的滑行路線滑行,未經塔台許可擅自進入被佔用的跑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第五十條,《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第五百三十一條,《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CCAR-93TM-R4)第一百四十九條的有關規定,險些釀成兩機地面相撞事故,以及私自抹掉駕駛艙話音記錄器的內容,嚴重妨礙事故徵候的調查。民航局決定:吊銷該航班機長的航線運輸飛行駕駛執照,並終身不得取證。鑑於廈門航空公司MF8502航班機組違反民航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暴露出廈門航空公司對其飛行人員疏於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第五條,《中國民用航空國內航線經營許可規定》(CCAR-289TR-R1)第四十條,民航局決定:自2008年5月15日起,停止廈門航空公司杭州-大連-杭州航線經營權,交其他航空公司經營。鑑於「4.30」嚴重事故徵候的性質極其嚴重,險些釀成兩機地面相撞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條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建議福建省政府及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責成廈航董事會對廈門航空公司在此次事件中負有管理責任的相關領導作出嚴肅處理。
鑑於4月30日南航大連分公司CZ6621航班機組在緊急關頭反應敏捷,處置果斷,有效地防止了兩機地面相撞事故的發生,依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獎勵辦法》(民航發〔2007〕395號)第四條,民航局決定給予CZ6621機長記大功,並獎勵飛行機組(僅指飛行員)20萬元人民幣。但亦有聲音指責其沒有在起飛前仔細觀察跑道情況。
大連空管部門存在的問題,一是信息通報不及時。在廈航MF8052航班飛機侵入跑道事件發生後,大連空管站沒有按照CCAR396規定的信息通報程序向上級報告;二是特情處置不當。對已經嚴重違反規定侵入跑道的廈航MF8052航班機組,是否應該同意其繼續執行後續航班的問題上,大連空管站沒有請示上級和民航政府部門擅自決定放行。特別是事發當時,在不明確兩機相關位置的情況下,不顧南航機長的一再反對,擅自同意廈航MF8052航班飛機脫離跑道,進而放行飛機起飛,客觀上講,給廈航機長後續錯誤行為提供了時間和條件,給調查帶來困難。 鑑於民航大連空管站事後未及時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信息,未經上級有關部門同意擅自放行飛機起飛,違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規定》(CCAR-396-R1)第十三條及《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系統不安全事件報告制度》(MD-TM-2001-114)等有關規定,責成民航局空管局對大連空管站相關管理者及責任人作出處理。」
此次事件還暴露出民航總局華東管理局對廈門航空公司的安全監管存在不足。事發後,華東管理局立即採取措施,一是指派總飛行師張發率組進駐廈航督促廈航進行安全整頓;二是調換了福建監管辦主管安全的副主任的工作崗位;三是要求華東地區各監管辦立即在轄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四是立即在華東局機關進行安全整頓。
業內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事故能在千鈞一髮間避免,是因為兩航班都是國內航班,兩機三方通話才是關鍵。如果其一是境外航班,只要再遲零點幾秒,兩機就撞上了,悲劇不可避免。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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