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威穆(越南語:Lê Uy Mục/黎威穆;1488年6月14日—1510年1月10日),名黎濬(越南語:Lê Tuấn/黎濬),又名黎諠,《明實錄》和《明史·安南傳》則作黎誼,諡號威穆帝,是越南後黎朝第八任君主。他是黎憲宗黎暉的次子,黎肅宗黎敬甫的庶兄。
生平
威穆帝沉湎酒色,恣行暴政,而且寵信母親昭仁皇太后阮氏瑾的兄弟阮種、阮伯勝。不願擁立他的人,如太皇太后阮氏恆和禮部尚書覃文禮,都御史阮光弼都被他殺死。中國明朝使者許天錫諷稱他為「鬼王」(越南語:Quỷ vương/鬼王),作詩道「安南四百運尤長,天意如何降鬼王」。
黎濬殘害宗親,使得許多宗親有反意,1509年,他就將叔父黎鑌的所有兒子抓來殘害,但後來簡修公黎晭卻賄賂獄卒逃走了。黎濬雇有一批侍衛保護自己,其中之一便是後來篡位建立莫朝的莫登庸。莫登庸與黎濬非常親近,並升到了天武衛都指揮使之位,在黎濬在位時期開始坐大。威穆帝的堂弟簡修公黎晭被威穆帝關於獄中,賄賂守衛才得以脫逃,後與其它大臣一起舉兵反威穆帝。黎濬死於1509年,死因說法不一,大越史記全書所載說法有二,一說被黎晭所俘後飲酖自殺,一說逃亡時被殺,明史外國傳二則說阮種逼黎濬自殺後立其弟阮伯勝為帝,貶黎濬為愍厲公(越南語:Mẫn Lệ công/愍厲公),黎廣誅阮伯勝,再立黎晭為帝。
《大越史記全書》記載:
“ | 二十八日,帝走至日昭坊前,衛士追獲之,納與簡脩公,繫麗景門。公以衛士不義,遂殺之。十二月初一日,帝飲酖自盡。簡脩公以帝前日殺父母兄弟之慘憤猶未解,使人以大砲,置屍火處,砲發散盡骸骨,止以餘燼回葬母鄉扶軫安陵,降為愍厲公。一說義師逼近,帝出幸安朗縣東皋社及悔村,被本社市肆人迎回,納於阮文郎。將回北使館弒之,其外戚亦皆盡弒。 | ” |
《明史》則記載:
“ | 種等怙寵竊權,四年逼誼自殺,擁立其弟伯勝,貶誼為厲湣王。國人黎廣等討誅之,立灝孫晭,改諡誼威穆帝。 | ” |
妻妾
- 威穆皇后陳氏松
- 陳氏竹,威穆皇后的姊姊
- 貴妃黎氏
子女
黎威穆帝只有一子,出生並卒於1506年。
評價
《大越史記全書》:「帝嗜酒好殺,荒色立威,屠戮宗室,幽殺祖母,外戚縱橫,百姓讓怒,時稱鬼王,亂徴見矣。」「愍厲信任外戚,暴虐無道,誅戳宗室,殘酷百姓,自取滅亡,不亦宜乎。」
《洪順治平寶範》:「端慶年間,內朝干政,外戚專權,法令煩苛,紀綱紊亂,農桑失業,風俗日偷,甚可憫也。況又傷殘骨肉,沈溺臣僚,所爲若是,欲不亡得乎?」
阮煜《洪順中興記》:「愍厲失德,種、勝專權。承業以牧牛之豎,兼掌宗人;子模以賣魚之兒,總領宿衞。登進豺狼之輩,競開賄賂之門。修第宅,則太原、宣光等處山無木以塞欲源;索鹹鹽,則乂安、安邦地方海無鱗以填餓喙。太阿倒置,神器展榣,災異屢見,下民怨嗟,其亡宜矣。」
襄翼帝:「端慶黎濬,襲封王爵,經四年間,寵任母黨姜種,阮伯勝等,恣行兇暴,濁亂朝綱,屠戮宗親,鴆殺祖母,荼毒國人,民不堪命。種、勝等權傾中外,惡黨日滋,圖竊國柄。」
梁得朋《為簡脩公檄諭大臣百官》:「暴主黎濬,猥以庶孽,濫玷洪圔。因循殆至五年,盈串已成萬狀。傷殘骨肉,沉溺臣僚。寵戚畹而狗尾縱橫,遠骨鯁而魚頭竄伏。爵已盡而濫賞不盡,民已窮而濫取無窮。征賦若錙銖,用財若泥沙,暴虐殆同於秦政;待臣如犬馬,視民如草芥,慢侮有甚於魏整。況又大其宮室,廣其苑囿。驅民種樹,宋花綱之覆撤相尋;塡海築宮,秦阿房之昏風復踵。土木築而改,改而築,疲勞海陽京北之民;華宗驕而橫,橫而驕,騷擾藩鎭四宣之境。居民疾首,率土痛心。」「端慶御圖,外家擅政,子模以市井昏愚之輩,紊亂朝綱;勝種以閭閻乳臭之童,妄行威福。甚至鴆殺祖母,魚肉親王。以私意而屠戮生民,罔知紀極;以密體而誅求錢貨,益肆貪淫。四海困窮,萬民愁怨。」
參考文獻
-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十四》
黎威穆帝 | ||
前任: 黎肅宗 |
越南後黎朝君主 大越國皇帝 1505年—1510年 |
繼任: 黎襄翼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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