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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五督臣之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黃廷桂(1691年—1759年),莆陽黃氏,字丹崖。漢軍鑲紅旗人,清朝重臣。官至正一品太保、武英殿大學士兼陝甘總督,又因征準噶爾時調集糧草馬匹得當,為清軍後勤做好足夠的保障,因功被乾隆帝封為三等忠勤伯,並賞與「四團龍補服」、「紅寶石帽頂」、「賞戴雙眼孔雀翎」等。乾隆四十四年時又獲賜「圖形紫光閣」殊榮,乾隆在寫作懷舊詩時,將其列為「五督臣之首」,在其過世後被給予諡號「文襄」,並入祀賢良祠。
黃廷桂為監生出身。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年方弱冠的黃廷桂,承襲了來自於其曾祖黃憲章所傳下的正五品雲騎尉世職。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23歲的黃廷桂被授予任正五品侍衛處三等侍衛。
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十二日,升任從一品的四川提督。[2]
同年七月,時任川陝總督、三等威信公岳鍾琪上奏道,在四川成都府,有一個名叫盧宗漢的男子沿街叫喊,說岳鍾琪即將帶領川陝的兵馬起兵反清,而後盧宗漢就被身為四川提督的黃廷桂給抓獲,但應事關本人,所以上奏雍正帝請求裁斷。於是雍正便下旨道,數年以來有許多人在他身邊誹謗岳鍾琪,甚至說岳鍾琪乃是南宋名將、鄂忠武王岳飛之後,所以要為宋金之事報仇雪恨,真乃荒謬之極。岳鍾琪功勳卓著,所以雍正才讓其鎮守西陲要地,並予以其重兵,因此那些詆毀大臣者都是當誅之人。而這次謠言的起因絕非是偶然形成的,其背後必有原因,正如之前的蔡珽、程如絲等人一般。此次也未必不是有人挾怨報復,並暗中指使,因此雍正下令刑部左侍郎黃炳和四川提督黃廷桂,會同嚴加審問該案。[3]
雍正九年,四川總督。乾隆十三年,兩江總督;十六年,陝甘總督;十八年,回任四川總督;二十六年,又任陝甘總督[4]。
而後歷任天津鎮總兵、甘肅巡撫等職。乾隆十二年(1747年)升陝甘總督,次年改兩江總督。十五年(1750年)加太子少保,次年復任陝甘總督。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吏部尚書,次年加太子太保。乾隆二十年(1755年)升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次年晉騎都尉。卒諡文襄。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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