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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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陵文簡王高濟(6世紀538年至542年間—569年),勃海郡蓨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景縣)人,追尊齊神武帝高歡第十二子,母婁昭君[1]。
天保元年六月癸未(550年7月4日),封博陵郡王[2]。婁太后為他娶崔㥄之妹為妃。高濟從文宣帝高洋巡幸,在路忽憶太后婁昭君,遂逃歸。高洋大怒,拿白刃要殺他,因此驚恍[3]。歷位太尉。河清初年,出為定州刺史[4](有記室魏澹)。天統五年(569年),在州對人說:「計次第亦應到我。」齊後主高緯聽說,秘密派人殺死他[5]。贈假黃鋮、太尉、錄尚書事。子高智襲爵[6]。
延伸閱讀
[編]
參考資料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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