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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間初以邵族頭目骨宗為首,對侵墾漢人進行出草、獵首的事件,雍正四年被清軍鎮壓告終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骨宗事件,又作水沙連事件或水沙連之亂。雍正年間,漢人大量前往台灣拓墾,邵族水沙連諸社因生活空間遭擠壓,遂以水社頭目骨宗和其子拔思弄、水里萬為首,對於平地漢人進行一系列出草獵首等行動。[1][2]出山殺人活動始於雍正三年(1725年)農曆3月起,迄於翌年11月,死亡人數為62人、耕牛140頭、焚燒房屋近百間。[3]清廷在雍正四年(1726年)在12月4日發起水沙連之役,12月16日擒拿肇事首領骨宗,將涉案人員押解下山,水沙連諸社同意歸順清廷,事件由是落幕。[4][3]
邵族水沙連諸社分佈於今南投縣日月潭一帶,原本歸順接受清廷統治;康熙60年(1721年)三月,朱一貴事件爆發,水沙連諸社趁亂殺通事、自此拒不納餉。[5]:31
同一時期,亦參與朱一貴事件的潮籍領袖杜君英、杜會三父子率軍往諸羅縣以北地區逃竄,清軍追緝多時,才於該年九月落網。[6]:567-572朱一貴事平之後,清廷鑒於諸羅縣幅員過廣,不易管理,便於雍正元年(1723年)於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設置「彰化縣」,縣城設於半線庄(今彰化市)[6]:85,並將原在諸羅縣(今嘉義市)之北路協鎮移駐到彰化縣,便於北控淡水、南馭諸羅,大群漢人隨之徙來,由是迫近中部山區原住民的生活圈[6]:216[7]:26。
雍正二年(1724年),因平叛來台的福建水師提督藍廷珍在舊張鎮莊處設立藍張興庄(約今臺中盆地南緣),報墾立戶陞科,申辦墾照「藍張興」[8],引渡漳州移民偷渡來台開墾農田、闢建水圳[9],拓墾地區迫近水沙連總隘口(今南投縣名間鄉)附近區域,造成水沙連地區各社原住民的傳統領域與生活空間受到壓迫[2][7]:26。
雍正三年(1725年)起,清廷在臺灣設立戰船建造廠,故於臺灣內山處廣設「軍工寮」(或作「軍功寮」)以便伐木,中部地區匠寮多設於今彰化、南投及臺中交界的丘陵地區,隨着匠寮朝內山區域推進,漢人亦競相往山區墾殖,益加侵擾水沙連諸社原住民生活環境。[10]:97
此外,彰化縣首任知縣談經正於雍正二年(1724年)上任,翌年八月因「打廉庄案」[註 1]革職[11],到繼任知縣張縞於雍正四年(1726年)上任期間,彰化縣事務由諸羅縣知縣孫魯代為署理[12],而諸羅縣治遠在今嘉義[13],並無法有效第一時間處置或通報骨宗出草狀況,又為一事件拖延之導因。
雍正三年(1725年)農曆八月至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間,水沙連地區各社原住民以水社頭目骨宗為首,對清政府叛亂並拒絕納餉,向西擴張出草領域,於今臺中南屯、彰化社頭、雲林斗六一帶獵首,使生活在平地的漢人遭受極大衝擊。[3]
時間 | 農曆日期 | 奏章地點 | 現今位址 | 奏章事件內容[3]:86-88 | 備註(相關社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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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58年 (1719年) |
9月 | 諸羅縣張鎮莊
(前藍張興庄) |
舊臺中市 | 佃民被拍瀑拉族殺死九人 | 拍瀑拉社群(與骨宗事件無直接關聯) |
雍正三年 (1725年) |
8月4日 | 彰化縣界外 | 南投縣境內 | 打廉庄民李諒被割去頭顱 | 水沙連社群(原彰化知縣談經正被革職) |
8月17日 | 彰化縣藍張興庄 | 舊臺中市 | 佃丁林愷等八人被莊放火殺死 | ||
10月9日 | 彰化縣東勢 | 臺中市東勢區 | 李化二人赴東勢伐木途中被鏢死割去頭顱 | 水裏社、貓螺社、岸里社 | |
10月16日 | 彰化縣南勢庄(藍張興庄) | 舊臺中市 | 生番到莊鏢死走更庄民林逸、朱宣二人 | ||
雍正四年 (1726年) |
2月18日 | 彰化縣大武郡新庄 | 彰化縣社頭鄉 | 練總李雙、佃丁葉陳等11人被殺,焚屋39間、耕牛焚死18隻 | 水沙連社群 |
3月7日 | 彰化縣 | 船匠魯謙被殺 | |||
3月20日 | 彰化縣大里善莊 | 臺中市大里區 | 庄民周賢亮、黃賢勳等11人被殺,另有二傷、三失蹤莊屋燒燬8間、耕牛焚斃97隻 | 水沙連社群 | |
4月4日 | 彰化縣鎮平庄 | 彰化縣福興鄉 | 鎮平庄佃民江長久、江永山被殺 | 水沙連社群 | |
6月16日 | 彰化縣柴頭井莊 | 彰化縣員林市 | 柴頭井庄民賴阿秀被殺,燒房32間、焚死水牛18隻 | 水沙連社群 | |
6月16日 | 彰化縣石榴班莊 | 雲林縣斗六市 | 石榴班陳登舉等五人被殺 | 柴里社、水沙連社群 | |
10月2日 | 彰化縣東勢 | 臺中市東勢區 | 南日社四名熟番赴東勢伐木被殺 | 崩山社、南日社 | |
10月8日 | 彰化縣阿密里庄 | 臺中市烏日區 | 阿密里庄佃人邱末被殺,頭顱及左手腕被割去,所執72號鳥鎗一枝亦被奪 | 貓螺社 | |
10月15日 | 彰化縣竹腳寮 | 南投縣竹山鎮 | 南北投鎮番寨守禦竹腳寮民壯朱八被殺 | 水沙連社群 | |
11月10日 | 彰化縣快官莊 | 彰化縣彰化市 | 生番到莊燒茅屋九間,陳平、其妻吳氏及幼女賞娘,族弟陳夏四人悉被割去頭顱 | 水沙連社群 | |
11月12日 | 彰化縣藍張興庄 | 舊臺中市 | 管事許元秦、甲頭余廷顯與佃民盧友臣等十人被割去頭顱 | 水沙連社群 | |
11月13日 | 彰化縣半線莊 | 彰化縣彰化市 | 生番到莊燒屋四間、割去民人林喜頭顱 | 水沙連社群 |
雍正四年(1726年),內山原住民出草不斷,清廷決意興兵鎮壓,年中開始徵召軍隊及壯丁,並結合平埔族人組成數千人的討伐軍隊,採南北夾擊為討伐策略,史稱「水沙連之役」。[3]:89-92
12月3日兩路軍同時出發。巡台御史索琳、臺廈道吳昌祚率領由南港竹腳寮(今社寮)進攻水社,北港由淡水同知王汧、參將何勉從南投社出發進攻哈裏難社[註 2]。12月11日,南路軍守備鍾日昇、千總蔡彬在骨宗一社內(即水社)找到首級八十五顆[註 3]。12月13日,以何勉為首的北路軍順利擒獲水社首領骨宗、麻思弄。嗣後,清軍持續對出草涉事者展開清查逮捕,包括骨宗父子在內,貓里眉社(泰雅族)亦有人犯參與其中。12月16日清軍順利逮捕二十餘名涉案生番,12月17日監軍索琳先行率役下山,總統吳昌祚逮捕殘兵,12月27日才率同何勉、王汧循埔里下山,並在半線社與索琳會合。[3]:89-92
雍正五年(1727年)正月9日,吳昌祚率軍押解涉案人員前往臺灣府城發禁,喧騰中台灣一時的「骨宗事件」至此落幕。[4][3]:89-92
水沙連之役一平,水沙連周遭諸社(含邵族、布農、泰雅、賽德克族)沿路被招撫,表達願意納番餉者各社人口共4,445名。[3]:104首犯骨宗與貓著被判「斬立決」,二犯被押解至北路番子山口,梟首示眾。拔思弄等十三人則判「斬監候」,又水里萬等五人照為從例枷責,發落於省城之中永久監禁。[3]:104民風原本強悍的邵族,獵首習俗乃絕,邵族也因為勢力大幅衰退,無力抵禦漢人拓墾腳步,從此清政府勢力滲透內山區域,間接導致嘉慶年間的郭百年事件[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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