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 (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決策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保安局(英語:Security Bureau)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決策局之一,主管香港公共秩序。統管公共安全、出入境、海關、監獄、消防、救護、禁毒及政府飛行服務等紀律部隊。職能類同於歐美的內政部或國土安全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現任局長為鄧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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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為應付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日益緊張的東亞局勢,港英政府於1941年4月增設專責香港防務的部門,該部門當時名為防衛科[1],部門首長稱為防衛司[2],以統籌香港的軍事防禦及民防工作,當時香港政府轄下的香港義勇防衛軍及香港華人軍團,這兩支香港準軍事部隊也屬於防衛科的部門。首任部門首長是傅瑞憲[3],但該部門成立不久,日軍便於同年12月8日發動太平洋戰爭,並於開戰當日入侵香港觸發香港保衛戰,傅瑞憲於香港淪陷後被俘。傅瑞憲被關押於赤柱拘留營期間,他因為被日軍發現協助盟軍收集情報[1],於1943年10月遭日軍押解到聖士提反灣處決而犧牲[4]。防衛科於二戰後得到保留,後來於1973年5月改稱為布政司署保安科,部門首長改稱為保安司。為響應香港主權移交前的本地化政策,首位華人保安司黎慶寧在1995年2月上任,接替退休的區士培(Alistair Peter Asprey)。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保安科改為現稱。主權移交後,由於政治環境轉變,黎慶寧在任一年後離任,職位由剛升任入境事務處處長不久的葉劉淑儀接替。葉劉淑儀上任後,因《基本法》23條立法事件爭議,在七一大遊行後申請辭職,保安局局長職務由時任廉政專員的李少光接任,他和葉劉淑儀一樣曾任入境事務處處長。前任局長李家超曾經擔任警務處副處長(管理),是首位警察出身的保安局局長。而現任局長鄧炳強曾經擔任警務處處長,是第二位警隊出身的保安局局長。
下設部門及公營機構
歷任首長
- 防衛司
- 傅瑞憲(1941年)
- 何禮文(1949年1月-1949年6月)
- 閔烈(1949年6月-1950年6月)
- 譚思安(1950年6月-1951年12月)
- 戴麟趾(1951年12月-1952年2月,1955年4月-1956年2月)
- 白嘉時(1952年2月-1953年9月)
- 巴榔(1953年9月-1955年4月,1956年2月-1957年4月)
- 陶雅禮(1957年-1960年10月)
- 景韓(1960年10月-1960年11月)
- 陸鼎堂(1960年11月-1961年12月)
- 左敦(1961年12月-1966年12月)
- 衛理欽(1966年11月-1967年2月)
- 姬達(1967年2月-5月)
- 衛理欽(1967年5月-1968年3月)
- 陶雅禮(1968年4月-8月)
- 黎保德(1968年8月-1969年2月)
- 陶雅禮(1969年2月-1971年)
- 保安司
- 羅以德(1973年6月-1974年3月)
- 戴宏志(1974年3月-1982年10月)
- 謝法新(1982年11月-1988年2月)
- 班乃信(1988年2月-1990年2月)
- 區士培(1990年2月-1995年2月)
- 黎慶寧(1995年2月-199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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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
歷任局長政治助理
爭議事件
保安局高官出席涉性侵晚宴事件是一宗發生於2021年3月香港政府多位高級官員在2019冠狀病毒病第四波疫情期間接受中國財團高層豪華款待,並牽涉強姦案及違反防疫限聚令的案件[5]。當晚,香港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及香港海關關長鄧以海,這三位專責保安事務的首長級人員接受恆大集團管理層的邀請,在灣仔灣景中心的私人會所「吉祥薈」內的高級中餐館「隨緣匯」出席晚宴[6][7]。然而,當晚飯局約有9人同桌,不但違反當時食肆不得超過4人同桌的限聚令,其中一名列席者更涉嫌強姦一名女子而被拘捕及起訴[8]。案發後,香港特區政府未有公佈三名首長級官員集體違反防疫限聚措施,而香港警方亦沒有披露該宗強姦案[9],直至同年7月8日遭香港傳媒揭發,隨即引起社會大眾對官員操守及貪污的關注,並質疑高官及高級公務員出席這類宴會不但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0],這次飯局也因為涉及強姦案而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嫌疑[11],對社會廉潔造成衝擊[12],香港特區政府對事件的處理手法亦被指袒護涉案官員及欠缺公允[13][14],並引發更多爭議[15]。
參見
註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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