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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已撤销的县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陶樂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已經撤銷的一個建制縣,陶樂縣原位於寧夏東北部一狹長地,為中國最小的縣和最狹長的縣域之一。現所轄鄉鎮現已經化為銀川市興慶區和石嘴山市平羅縣。
陶樂縣位於寧夏石嘴山市東南部的黃河東岸、鄂爾多斯台地西緣,南北長98公里,東西寬7.5公里,城區0.8平方公里,人口3.2萬人,財政收入500萬元。[1][2][3]
平羅縣屬五堆子一帶的狹長地帶,1784年黃河向西改道,此塊土地被甩在黃河東岸。後經陝甘總督奏准該地仍歸平羅縣,並立5座碑為界。
1924年,綏遠都統馬福祥(原為寧夏護軍使,調任綏遠後其侄馬鴻賓代理寧夏護軍使)把綏遠鄂托克旗的陶葫蘆灘十六段地劃給寧夏。馬鴻賓派人到陶樂大量墾荒,又把以前在這裏租賣土地的農戶管轄起來,引起鄂托克旗牧民不滿,糾紛不斷。民國十八年(1929年)1月寧夏正式建省,寧夏省政府以所轄之地陶樂湖灘田地肥美,出產豐富,提出在東旗陶樂湖灘設置陶樂設治局,請求國民政府行政院批准。1929年11月5日,國民政府批准寧夏省成立陶樂設治局。正當寧夏省籌備陶樂設治局之際,行政院以綏遠省呈請在鄂托克旗增設沃野縣治為由,飭令兩省先將省界劃清,再行成立陶樂設治局。訓令「寧夏省謹遵院令,暫行停止。」。綏遠省主張邊界應以黃河為準,1930年8月綏遠省在此處自行設置沃野設治局,治陶樂湖灘(今寧夏陶樂縣西南高仁鎮),托克托縣人劉繼堯為局長。
1934年12月12日,馬鴻逵向蔣介石、中國國民黨五中全會和寧復省政府駐京辦事處處長周士觀連發三電,引經據典,列舉陶樂應屬寧夏理由,向國民黨中央申訴;又於12月18日致電綏遠省主席傅作義:「兄迫於省府公議,只得加電代為轉陳」,要傅作義「顧念陶灘關係寧夏防務,甚為重要及中央過去成案,俯賜一致主持,公誼私情均行」。傅作義收到此電後以「該治與綏遠不可分離,弟亦難違反眾意,即使有所主持,亦難生效」為由搪塞。1935年2月,馬鴻逵在寧夏省第二次省政會議通過由徐宗孺等人提出的「收回陶樂湖灘,增設縣治,以便從事墾殖案」議案,並以大會名義電請中央取消綏遠沃野設治局,准寧夏設治。又以省政會議全體代表名義致電太原綏靖公署主任閻錫山、綏遠省主席傅作義,希望顧念綏寧鄰誼並兩省利害關係,自動取消設治局,交還寧夏。2月24日傅作義給馬鴻逵電報「弟意願與吾兄從長計議,覓一圓滿結果」,又講「此次省政會議代表復又電請院部,綏省人士深受刺激……群情憤昂,據理反對」,認為此案應「似候中央核辦,亦或公道」。馬鴻逵多次電行政院院長汪精衛和內政部部長黃紹竑、代部長陶履謙,以「陝北赤匪猖獗,迭奉北平何委員眭電飭協剿。該灘毗連陝北,適在河邊,於剿匪進行尤有關係」為藉口,要求速派大員赴寧查勘,早結懸案。行政院不再敷衍,遂決定由內政部派員前往查勘。1935年10月,中央紅軍經長征抵達陝北。馬鴻逵指示寧夏省政府委員海濤赴南京,遊說各方並拜會內政部代部長陶履謙,商討有關陶樂湖灘設治問題。國民政府表態同意陶樂湖灘劃歸寧夏,待時機成熟,方可正式裁定。1937年7月蘆溝橋事變後,日軍侵佔了綏遠。馬鴻逵藉此機會,於1937年11月,正式派員前往陶樂,成立陶樂設治局。1941年7月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為據內政部呈報寧夏省陶樂設治局提升為縣,轉呈鑒核備案,並請鑄發陶樂縣政府印信。」至此,紛爭不斷的陶樂湖灘歸屬案終於了結,陶樂被正式收入寧夏。陶樂縣政府駐高仁鎮。1945年設置寧夏第三行政督察區,陶樂縣歸其管轄。[4]
1954年,寧夏省撤銷,南部併入甘肅省,設立銀川專區,陶樂縣歸屬銀川專區管轄。1958年,銀川專區撤銷,設立寧夏回族自治區,陶樂縣直屬寧夏回族自治區管轄。鑑於寧夏與內蒙古沒有明確的邊境標誌,1959年5月,中央民委副主任劉春、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王再天、寧夏自治區黨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甘春雷三人組成小組,負責具體區劃工作。雙方對兩區全長789公里的邊界重新勘定。1959年7月22日至8月30日,由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社會處處長劉長斌和寧夏陶樂縣委書記王蔭森擔任組長負責東段劃界工作,對鄂托克旗和陶樂縣邊界進行了實地勘察。雙方協議完成了區劃立標任務,並在一些勘測點立上界標,書有蒙漢文「內蒙寧夏界標」字樣。工作組還就陶樂縣白銀大隊的兩個生產隊、陶樂縣撤銷的礦點及鄂托克旗沙亥廟農場少冬子分場的交接達成協議。至此解決了歷史上所沒有解決的問題。1972年,銀北地區設立,陶樂縣歸屬銀北地區管轄。[4]
2003年12月31日,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陶樂縣,將原陶樂縣的紅崖子鄉、高仁鄉、馬太溝鎮劃歸平羅縣管轄,月牙湖鄉劃歸銀川市興慶區管轄。2004年1月,陶樂縣撤銷,將月牙湖鄉、縣牧場、縣林場劃歸銀川市興慶區,高仁鄉、馬太溝鎮、紅崖子鄉劃歸平羅縣。2004年7月5日,馬太溝鎮更名為陶樂鎮。[4]
在撤銷前,陶樂縣下轄紅崖子鄉、高仁鄉、馬太溝鎮、月牙湖鄉。[4]
1950年6月,陶樂縣撤銷區級建制,設立5個鄉,其中第一鄉鄉政府駐地高仁鎮,第二鄉鄉政府駐地馬太溝,第三鄉鄉政府駐地溝灣子,第四鄉鄉政府駐地察罕埂,第五鄉鄉政府駐地白銀套海。[4]
1952年春,陶樂縣第五鄉的渡口村、石嘴山渡口東岸劃歸內蒙古自治區鄂托克旗管轄。10月,從第二鄉分出第三鄉,第三鄉鄉政府駐地六頃地;原第三鄉改為第四鄉,駐地遷至鐵面烏素;原第四、五鄉分別改稱第五、六鄉。1953年初,陶樂縣縣政府駐地遷至馬太溝。1954年初,陶樂縣第三鄉的西梁村劃歸第二鄉;第四鄉的鐵面烏素劃歸第三鄉;第三鄉鄉政府駐地遷至王家莊子西龍王廟附近;第四鄉鄉政府駐地遷至察罕埂;第五鄉鄉政府駐地駐地遷至紅崖子。[4]
1955年11月,陶樂縣組建新星鄉,駐月牙湖。1957年,陶樂縣馬太溝鄉改為馬太溝鎮;10月,新星鄉更名為月牙湖鄉。[4]
1958年,陶樂縣組建3個公社,下設12個生產大隊,其中燈塔公社由原馬太溝鎮、六頃地鄉組建,公社駐馬太溝,下轄六頃地、新華、新村、東采、義和、馬太溝6個生產大隊;紅星公社由原月牙湖鄉和高仁鎮鄉組建,公社駐高仁鎮,下轄月牙湖、高仁鎮、楊櫃3個生產大隊;紅旗公社由五堆子、紅崖子、白銀套海3個鄉合併組建,下駐紅崖子,轄五堆子、紅崖子、白銀套海3個生產大隊。1959年4月,陶樂縣的燈塔、紅星、紅旗3個公社分別更名為馬太溝、高仁鎮、紅崖子公社。[4]
1960年5月,陶樂縣將原1個公社劃分為5個公社,10月,陶樂縣撤銷3個公社,全縣組建為1個公社,下設月牙湖、高仁鎮、六頃地、新華、新村、馬太溝、義和、予安、五堆子、紅崖子等10個生產大隊。此時,陶樂縣共轄月牙湖、高仁鎮、馬太溝、新華、五堆子、紅崖子等6個公社。[4]
1962年,陶樂縣撤銷各公社所屬生產大隊,實行公社、生產隊兩級管理體制,9月,陶樂縣撤銷月牙湖、新華2個公社。1963年,陶樂縣由馬太溝公社分設六頃地公社。1966年春,陶樂縣撤銷六頃地公社,併入馬太溝公社。1981年7月,陶樂縣組建街道辦事處。[4]
1984年,陶樂縣4個公社改稱為鄉,從馬太溝鄉分設六頃地鄉。1985年4月,陶樂縣在縣城街道辦事處的基礎上組建城關鎮。[4]
2001年,陶樂縣國營農場改為東沙鄉。年底,海原縣吊莊月牙湖開發指揮部成立月牙湖鄉政府。[4]
2003年8月,陶樂縣鄉鎮調整為1個鎮、3個鄉,即月牙湖鄉、高仁鄉、紅崖子鄉、馬太溝鎮,共有40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135個村民小組、10個居民小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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