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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虐待兒童會(英語:Against Child Abuse,簡稱ACA)於1979年成立,是香港本地一間專門提供全面保護兒童服務的慈善機構,致力消除各種虐待兒童事件,為促進兒童全面成長及發展,推廣一個關懷及無暴力的環境。
防止虐待兒童會在1982年成為香港公益金會員福利機構之一。1993年開始獲得政府撥款,成為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之一。
防止虐待兒童會於1994年1月由贊助人彭定康夫人(Mrs. Lavender Patten)主持開幕; 由「凱瑟克基金」(Keswick Foundation)支持於1986年8月開設的「屯門中心」位於新界屯門安定邨;防止虐待兒童會總會亦於2011上半年由竹園北邨遷到炮台山木星街3號澤盈中心。
一個名叫黎淑美的10歲女孩於1978年10月獨自步入觀塘警署,當時黎淑美遍體鱗傷,頭髮被人扯下,身體有多處骨折,體重不足40磅。這事引起大眾的關注,為此一群志願人士組織了「防止虐待兒童行動組」,關注虐兒問題[1]。
翌年1979年是「國際兒童年」,「防止虐待兒童會」前身一項由香港賽馬會(當時稱為「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資助的試驗計劃成立,研究及確定虐兒問題在香港的嚴重性。1980年7月「防止虐待兒童會」正式成立,以非政府機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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