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羽正(1554年—1637年),字叔濂,號龍淵,山東青州府益都縣鍾家莊人。晚明政治人物,東林黨人[1]。
Quick Facts 鍾羽正, 籍貫 ...
鍾羽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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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籍貫 | 山東青州府益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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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淑濂,號龍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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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十月初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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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崇禎十年(16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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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劉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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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東鄉試第二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2][3][4]。出任河南滑縣知縣,多有惠政。徵授禮科給事中。遷工科左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以受賄劾罷兵部左侍郎、宣府巡撫許守謙、副總兵張充實等官員。還京,升任吏科都給事中。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稱職,楊四知、洪聲遠因此貶謫。
萬曆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其餘人等奪俸半年。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鍾羽正與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神宗將弘緒調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任邊遠地區雜職。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浩廷杖一百,除名。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李獻可、鍾羽正、李弘緒除名[5]。鍾羽正回鄉閉門讀書,家居近三十年。
光宗即位,起用為太僕寺少卿,尚未就職,改本寺正卿。天啟二年(1622年),吏部擬定鍾羽正為左副都御史,羽正不願位居僉都御史馮從吾之上,受僉都御史,而將讓副都御史讓與從吾。不久,改戶部右侍郎,監督倉場。天啟三年(1623年)春,官工部尚書。以「委身門戶」之罪被削,職奪官。崇禎時平反,復原官。《明史》有傳[6]。與鄒元標、馮從吾等人並稱「西臺三正人」[7]。
曾祖父鍾子鑑,曾任聽選官;祖父鍾秀,曾任知縣;父親鍾洲。母石氏。重慶下。弟羽經、羽教、羽綱、羽紀[8]。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明史·卷233》6076:李獻可,字堯俞,同安人。萬歷十一年進士。除武昌推官。課最,征授戶科給事中。屢遷禮科都給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諸臣疏請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當及首春舉行。倘謂內庭足可誦讀,近侍亦堪輔導,則禁闥幽閑,豈若外朝之清肅;內臣忠敬,何如師保之尊嚴。」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餘奪俸半歲。大學士王家屏封還御批,帝益不悅。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言:「獻可之疏,臣實贊成之,請與同謫。」吏科給事中舒弘緒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緒南京,而羽正及獻可並以雜職徙邊方。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旨譙讓。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復爭之,坐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廷杖養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遜等六人並貶一秩,出之外。獻可、羽正、弘緒亦除名。
《明史·卷241》:鍾羽正,字叔濂,益都人。萬曆八年進士。除滑縣知縣。甫弱冠,多惠政,徵授禮科給事中。疏言朝講不宜輟,張鯨不宜赦,不報。遷工科左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哈剌慎、老把都諸部挾增市賞二十七萬有奇。羽正建議裁之。與參政王象乾讋襲以利害,莫敢動。兵部左侍郎許守謙先撫宣府,以賄聞,羽正劾去之。又劾罷副總兵張充實等,而悉置諸侵盜軍資者於理。還為吏科都給事中。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職,四知、聲遠坐貶謫。時當朝覲,請禁餽遺,言:「臣罪莫大於貪。然使內臣貪而外臣不應,外臣貪而內臣不援,則尚相顧畏莫敢肆。今內以外為府藏,外以內為窟穴,交通賂遺,比周為奸,欲仕路清,世運泰,不可得也。」帝善其言,敕所司禁之。且命閣部大臣公事議於朝房,毋私邸接賓客。吏部推孟一脈應天府丞,蔡時鼎江西提學,副以呂興周、馬猶龍。帝惡一脈、時鼎嘗建言,皆用副者。羽正率同列上言:「陛下不用一脈、時鼎,中外謂建白之臣,不惟一時見斥,而且復進無階,銷忠直之氣,結諫諍之舌,非國家福。」疏入,忤旨,奪俸有差。二十年正月偕同官李獻可等請皇長子出閤豫教。帝恕,謫獻可官。羽正以己實主議,請與同謫,竟斥為民。杜門讀書,士大夫往來其地,率辭不見。林居幾三十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未至,進本寺卿。天啟二年,吏部將用為左副都御史,羽正辭曰:「馮公從吾僉院已久,吾後入,先之,是長競也。西臺何地,可以是風有位乎?」乃受僉都御史而讓從吾為副。甫入署,即言:「方從哲進藥議諡,封后移宮,無謀鮮斷,似佞似欺,宜免其官秩,使為法受過。沈氵岙隺結內援,招權賄,宜遄決其去。」羣小多不悅。熊廷弼、王化貞之獄,眾議紛呶。羽正言:「向者開原、鐵嶺之罪不明,致失遼陽、遼陽之罪不明,致失廣寧。朝廷疆土,堪幾番敗壞。」由是二人皆坐大辟。會朱童蒙以講學擊鄒元標及從吾,羽正言書院之設,實為京師首善勸,不當議禁。因自劾乞休。頃之,代從吾為左副都御史,俄改戶部右侍郎,督倉場。明年春,拜工部尚書。故事,奄人冬衣隔歲一給。是夏六月,羣奄千餘人請預給,蠭擁入署,碎公座,毆掾吏,肆罵而去。蓋忌羽正者嗾奄使發難也。羽正疏聞,因求罷。詔司禮太監杖謫羣奄,而諭羽正出視事。羽正求去益堅,因言:「今帑藏殫虛,九邊壯士日夜荷戈寢甲,弗獲一飽。慶陵工卒負重乘高,暴炎風赤日中,求傭錢不得。而獨內官請乞,朝至夕從。此輩聞之,其誰不含憤。臣奉職不稱,義當罷黜。」復三疏自引歸。踰年,逆黨霍維華追理三案,言羽正委身門戶,遂削奪。崇禎初,復官。久之卒。贈太子太保。
清·趙吉士、盧宜等,《續表忠記》(卷1):「明天啟初,馮從吾為憲副,與總憲鄒元標、僉憲鍾羽正一時稱西臺三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