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旺妖言案是發生在明朝弘治正德年間,有關明武宗身世的案子。《明史》載明武宗生母為孝成敬皇后張氏,後來卻傳出其生母為明孝宗妾室鄭金蓮,自稱為其父的鄭旺(又作鄭玉)被指造謠獲罪。

《明史》、《明書》、《明實錄》等正史皆指明武宗生母非張皇后的說法為謠言,《勝朝彤史拾遺記》、《萬曆野獲編》亦採此說,但《治世余聞》等野史皆認為此案別有內情,《罪惟錄》更直指明武宗為鄭氏所出。

案情

弘治年間,武成中衛鄭旺[註 1]。鄭姓軍餘有一女鄭氏在宮為宮人,後為明孝宗妾,改名鄭金蓮[註 2]。而宮中又有名稱黃女兒或王女兒的宮人(非鄭金蓮)《明實錄》稱她姓周(下稱周王女兒)。後來宦官劉山[註 3]聲稱找到鄭旺女兒,鄭旺託劉山送財物給女兒,劉山私自藏物品,部份送給侍奉太后的周王女兒,周王女兒又有回禮給鄭旺。劉山又對鄭旺並宣稱鄭金蓮是太子(後來的皇帝明武宗)之生母,鄭旺自此就經常向人誇耀自己是皇親,以此身份得到財勢。最後鄭旺、劉山皆獲罪。周王女兒、鄭金蓮的下落則有不同說法。

認為妖言案屬實

《明實錄》的記載

鄭旺是武成中衛的一名軍餘,有一女兒名王女兒,右肋有痘瘡疤痕、背脊上有熱水燙傷的疤痕。十二歲時被賣到東寧伯焦家,未幾轉賣為沈通政家婢。後鄭旺傳聞駝子莊鄭安家有女在皇宮內,將成為皇親,鄭旺懷疑那是其女兒。至京師尋找相熟的錦衣衛舍余妥剛妥洪兄弟,叫他們去找他女兒。妥洪教鄭旺寫帖子表明來歷,並帶他入皇城玄武門之外,見乾清宮內使劉山。但妥洪懇求、鄭旺送米麵給劉山一個多月後,仍找不到女兒。劉山後來找到宮人鄭金蓮,知道宮中確有名王女兒者。劉山就去問王女兒的姓氏,王女兒卻說其父姓周,並非姓鄭。劉山知道鄭旺女兒曾經三次易主,就騙他說,他的女兒說曾被賣,再三追問下她才承認。鄭旺信以為真,就常常拿果果食繒帛託劉山帶給女兒,劉山就把物品自己收藏起來,並把衣靴布絹等物經鄭旺,說是他女兒的回禮。[1]

有一天,劉山對妥洪說,王女兒已進乾清宮為皇妾,鄭旺等人皆是皇親,又叫他們不要外洩。妥洪傳報鄭旺,鄭旺以此誇耀,其鄉里族眾六百多人爭相以貨物賄賂、餽贈鄭旺。鄭旺因此置聚寶曆一冊籍其姓名,最後鄭旺拿酒脯給劉山遞入宮中慶祝女兒誕辰,劉山又收藏起來,隨即以床褥、鞋子、絹帕、菜物回報給鄭旺。鄭旺又到仁和公主駙馬齊世美家,駙馬兒子見到他也相信他是皇親,送給鄭旺及其妻趙氏一張豹皮、一副馬鞍馬轡、紗羅衣襦。鄭旺家的人就肆作聲勢,為緝事官校所發現,逮捕了他們,並要劉山、王女兒上前親自盤問。劉山為了脫罪,就說這是王女兒所說的,事未決,下錦衣衛獄受杖刑,又查出王女兒父母姓氏、出生日期、入宮來歷皆與鄭旺所稱不合,令鄭旺妻趙氏辯視王女兒脅背,也沒有疤痕,於是都說是劉山為了財貨利益,謊稱姓周的王女兒是鄭旺女。於是擬定劉山造妖言,判鄭旺、妥剛、妥洪傳用惑眾罪,皆斬首;其餘則判徒刑、杖刑等。後來明孝宗下旨,劉山交通內外、妄自捏造謠言,欺詐、誘騙、煽動、迷惑,犯罪情節深重,凌遲處死,不用覆奏,並命令諸內侍去監視行刑,其餘人等照所擬定執行[1]

太子朱厚照在1505年繼位,是為明武宗大赦天下。主辦「妖言案」的刑部尚書閔珪將鄭旺釋放,有人提出此等大案主犯之赦免與否當請示今上,閔珪表示凡大赦令沒有明確列出不准釋放者,可以不請示(「詔書不載者,即宜釋放」)。之後鄭旺再次散佈自己女兒鄭王女兒進宮,改名鄭金蓮、為皇上生母的說法,還在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和鄰居王璽一起衝向紫禁城,要面奏皇上「國母鄭氏幽居多年之狀」。再次被捕,並比照劉山之例,凌遲處死[2]

《萬曆野獲編》的記載

《萬曆野獲編》記載,弘治末年,明孝宗獨寵孝康皇后張氏,沒有妃嬪進御,且明武宗出生後不久即立為太子,後來出生的蔚悼王朱厚煒死後就沒再生兒子,京師就有謠言指太子並非皇后親生。武城尉軍余鄭旺有女兒,入高通政家為婢,後進宮為宮人。他與內侍劉山勾結,宣稱其女改名鄭金蓮,當時為侍奉周太后,是太子生母。明孝宗聞之大怒,即時判劉山處刑、鄭旺論斬,後獲赦免。至正德二年十月,鄭旺又稱其女為明武宗生母,其鄰居王璽擅入東安門,欲上奏「國母」被幽禁之事。武宗命刑部審判,刑部定罪,但王璽不服,過了很久才下獄。[3]

《勝朝彤史拾遺記》的記載

《勝朝彤史拾遺記》記載,鄭金蓮為明孝宗選侍,早年被賣到高通政家為婢,後被採選入宮,被明孝宗臨幸。後來遷至周太后宮中侍奉太后,並改名鄭金蓮。宮中有謠言指皇太子是鄭金蓮所生,而鄭金蓮父親鄭旺勾結內使劉山,求他幫他找女兒,劉山就說其女鄭金蓮為皇太子生母,並建議他散播開去,以求獲得尊享。鄭旺聞之大喜,散播自己女兒為皇太子生母的消息。明孝宗憤怒,判劉山磔刑,判鄭旺死刑,後來又赦免。至明武宗繼位,鄭旺又再宣稱其女為皇太子生母,而王璽又相藉此和鄭旺同獲厚利,就在正德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兩人潛入東安門,喧言「國母鄭娘娘」幽居太后宮若干年,要求面見明武宗上奏。東廠得知事件,交由刑部審理,判定為非事實,就判他們妖言,兩人不認罪。大理寺又再定他們罪,照劉山的例子,處以極刑,鄭金蓮則無罪[4]

認為妖言案別有內情

《治世餘聞》、《罪惟錄》記載與《明實錄》有一定出入,兩部野史皆認為妖言案有別有內情。《罪惟錄》更直指鄭氏為武宗生母,其父是被冤枉而死。

《治世餘聞》的記載

《治世餘聞》記載,有一天,編修王瓚在左順門見一用紅氈衫包裹全身、不露面只露腳的婦人被兩名內使押送到浣衣局,浣衣局內的人皆起立迎入,對她的態度並不尋常。幾天後王瓚聞參,就送了鄭旺等數人至西曹問罪。鄭旺招供稱自己是壩上人,有一女兒早年進宮,近日聽說生子皇子,住在太后宮中。每年鄭旺皆到西華門找宦官劉林探問消息,並託他送新鮮合時麵麥瓜果給女兒,對太后使女黃女兒說有遞進,黃女兒以衣服針線等物託劉林給鄭旺作回禮。鄭旺回家誇耀,鄉人稱他為「鄭皇親」,京城內外的人皆爭相巴結他,已經有兩三年。近日被緝事衙門指他散播妖言而逮捕他。後來批示,劉林依律處決,黃女兒送浣衣局,鄭氏已被發落承,鄭旺則被監禁。當時人們認為鄭旺身為罪魁禍首,卻不即時處決,鄭氏又只說「已發落了」,沒有詳細記載如何懲處,似乎別有內情[5]

《罪惟錄》的記載

《罪惟錄》記載,鄭氏小字黃兒,與張皇后為總角之交。周太后因明孝宗無子,置鄭黃兒和趙氏兩美人於宮中侍奉明孝宗,但明孝宗冷待她們。周太后就明言要求明孝宗臨幸她們,明孝宗在不得已之下臨幸鄭黃兒,鄭氏懷孕,生下皇子,但明孝宗並不知情。周太后致賀明孝宗,明孝宗卻為自己未能令皇后懷孕感到羞愧。周太后就叫皇后收養鄭黃兒之子為己子,即後來的明武宗。後來周太后患病,把鄭、趙二人託付給王太后,居於仁壽宮,王太后就秘叫密太子與生母相認。後來鄭黃兒父鄭玉得以進宮,卻因丟失銀茶壼而被流放。武宗時,有一校尉見鄭玉上獵所,說出他是武宗外祖父,而鄭玉此時又想自白,被太監劉瑾指他妖言,處死[6][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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