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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當局沒收嬰兒事件,案件於2011年曝光,中國湖南省邵陽市發生的一起搶嬰牟利惡性事件。湖南邵陽計生部門為收取社會撫養費,將十餘名「非法」嬰幼兒被強行抱走,送入邵陽福利院,統一改姓「邵」。部分後來找到下落,有些已被收養在海外。這些被當地政府搶奪走的嬰兒被稱媒體和民間稱為「邵氏孤兒」或「邵氏棄兒」。

其經過是,湖南省隆回縣洞口縣計生辦為獲得社會撫養費,將疑似未婚先育、超生、抱養、不符合收養規定的孩子強行「沒收」,向其家人索要約萬元人民幣的社會撫養費。嬰兒家屬若贖回不及時,計生辦偽造文書使嬰兒身份變成「棄兒」,送到福利院統一改姓「」並改名[1]。由外籍人士收養,福利院獲得3000美元的「贊助費」,計生辦工作人員也會從中得到1000元人民幣或更多的提成。[2][3][4][5][6][7]

「邵氏棄兒」案件在2000年左右出現,2003年至2005年形成高潮。2006年3月21日,香港《南華早報》率先報道此事。2011年財新傳媒新世紀》周刊再次披露[8]

貴州省鎮遠縣也有多起此類事件發生,有超生嬰兒被作為「棄嬰」送到當地福利院後被境外人士領養。[9][10]

背景原因

此類案件通常是由地方政府以完成「政績考量」和獲得「社會撫養費」為目地成為主導,福利院參與其中。在民眾無力交納「社會撫養費」贖回孩子後,將之交給福利院,仍可獲得金錢。涉外收養中3000美元的「贊助費」是促使福利院參與其中的重要原因。同時此舉可提高地方政府獲取「社會撫養費」的金額。據當地官員稱,開始收取「社會撫養費」時,每個家庭需交納大約3000到4000元的人民幣,以「搶走孩子」要挾時,金額漲至1萬元人民幣,甚至幾萬元。

地方政府計劃生育部門做出此舉的原因,一是為政績考量,二是收取社會撫養費做為地方財政收入

在1997年以前,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罰是「打爛房子」「抓大人」。據高平鎮村民所稱2000年以後,不砸房子了,改為「沒收」小孩。[8]2005年3月22日,隆回縣提出以「縣鄉村三級聯包」形式加強計劃生育管理。縣、鎮、村三級幹部的升遷、工資待遇等,均與計劃生育工作績效掛鈎。2010年,隆回縣縣長鍾義凡表示在「一票否決」等壓力下,「鄉鎮黨委、政府與計生隊伍存在較深的利害關係,不敢得罪,導致計生隊伍綁架黨委和政府」。同時計生辦也可能成為鄉鎮政府中較大的部門,2002年在高平鎮政府120多人的建制中,計生辦有30人。

2005年12月中國取消農業稅。有此之前,地方政府就已以收取「社會撫養費」來擴大收入,用於鄉鎮機關支出。據湖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初步統計,在2004年和2005年,近九成以上的社會撫養費成為「非規定支出」,絕大部分屬鄉鎮機關支出。

通不通,三分鐘;再不通,龍捲風。
兒子走了找老子,老子跑了拆房子。
省計生工作先進縣隆回曾用宣傳標語

2006年5月17日,隆回縣在計劃生育督察通報中稱「有些鄉鎮將社會撫養費作為鄉鎮財政的主要來源,財政所無能開發財源,只能絞盡腦汁管死這筆錢」。作為連續十餘年的「計劃生育工作先進縣」的隆回,層層考核壓力下,基層政府不惜使用暴力手段。

湖南省邵陽市、衡陽市的多家福利院被指牟取暴利,收買嬰兒,同時偽造成「棄嬰」身份,進入涉外收養渠道。自2003年以來,衡南縣福利院「買進」嬰兒169名,衡山縣福利院「買進」232名,衡陽縣福利院「買進」409名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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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嬰」產業鏈

第一步,計生工作人員少則四五人多則十餘人,在村幹部的帶領下,迅速包圍計劃對象家庭,將嬰幼兒強行抱走。第二步將搶來嬰兒送往福利院,每送一名嬰幼兒到福利院,計生幹部可得到1000元甚至更多的回報。第三步,嬰兒被福利院賣往國外,送入福利院後再通過「尋親公告」等程序。財新報道,部分2002年至2005年的《湖南日報》,確有湖南省民政廳發佈的單獨或包括來自邵陽社會福利院的《尋親公告》。然而,對於生活在大山深處,或者常年在外鄉打工的高坪鎮鄉民而言,這些公告對他們沒有任何意義。這意味着,公告60天後,早已取名「楊玲」、「周娟」、「袁慶齡」、「袁紅」、「李艷」等嬰幼兒,統一變成「邵」姓。由此,當地民政部門和福利院,「將確定其為棄嬰,依法予以安置」。變為「棄嬰」後,多名嬰兒被送養到美國、荷蘭及西班牙等國。[11]

部分案例

高平鎮「沒收」嬰兒不完全統計(根據相關報道整理):

更多資訊 年份, 日月 ...
年份 日月 姓名 父母 「沒收」理由 簡介 備註
2002年 不 詳 李 艷 李謨華(養父母) 不詳 收養的女孩,1998年已經登記戶口,被抱走後不知所蹤
5月30日 曾雙潔 曾又東(父)、袁贊華(母) 不詳 第三個女兒,雙胞胎中的姐姐,送至邵陽市社會福利院,疑被美國家庭收養
7月29日 袁 紅 袁名友(養父)、不詳(養母) 非法收養 1999年在湖北省洪湖市沙口鎮收養的遺棄女嬰,2002年5月10日繳納社會撫養費後,進行戶口登記。下落不明,在戶口本上仍是袁家成員
2003年 3月15日 周 娟 周英河(父)、唐海梅(母) 不詳 未登記婚姻的頭胎女兒,被搶走時3個月零10天
2005年 4月29日 楊 玲 楊理兵(父)、曹志美(母) 未交「社會撫養費」 頭胎女兒,被搶走時8個月。送至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改名「邵隆高」(邵陽市、隆回縣、高平鎮),被美國家庭收養
7月28日 袁慶齡 袁朝容(養父) 非法收養 2004年在廣東省東莞市收養的遺棄女嬰,女嬰被送至邵陽市社會福利院
10月16日 魏海龍 魏太喜(養父)、龍蕊(養母) 不詳 2000年在貴州省天柱縣收養的遺棄男嬰,家人索要未果,在邵陽市人大代表袁忠福督促下,29天後被高平鎮計生辦和派出所從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接回 新世紀》報道中唯一回到父母身邊的孩子
11月25日 不 詳 袁新權(父)、孫歌(母) 不詳 未婚生育的頭胎女兒,家人抱着在馬路上行走時被搶走,被搶走時23天,送至邵陽市社會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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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展與結局

2011年5月8日,邵陽市政府福利院答覆每日新聞:請記者提供工作證明;福利院需先請示民政局;民政局的電話請撥114查詢。[12]

2011年5月9日,湖南紅網發佈消息稱中共邵陽市委市政府隆回縣委隆回縣縣政府針對「邵陽計生部門強行將十餘嬰幼兒送入福利院」高度重視,市縣紀委監察局成立調查組,全面展開調查工作。消息過後被刪除。[13]

2011年5月12日晚,被「沒收」頭胎女兒楊玲的楊理兵住進了位於高平鎮的一個表兄家。凌晨1點多開始,多名公安人員和紀檢調查人員蹲守在屋門口,楊理兵隨即打電話向媒體求助。整個上午楊理兵被扣留在屋內,禁止與外界聯繫。楊理兵表示,「他們要求我必須寫材料。」[1]

中國政府使用技術手段入侵數位該報道有關的記者電腦。2011年,財新《邵氏孤兒》報道刊發後四個月,報道「邵氏孤兒」的記者龐皎明中宣部勒令開除。[14]

2011年9月28日,湖南省邵陽市通過當地媒體「紅網」發佈消息[15],隆回縣高坪鎮「棄嬰」事件發生在2002年至2005年間,涉及嬰幼兒14名。其中,8名屬當事人非法收養的棄嬰,1名屬生父母非婚生育因無力撫養自願送社會福利院,5名為當事人隱瞞血緣關係,將撫養的嬰幼兒說成是「棄嬰」。高坪鎮計生辦、民政辦與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沒有發生經濟關係。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接受外國收養人、收養組織的自願捐贈,符合民政部《外國人在中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規定以及國際收養慣例。調查中沒有發現買賣行為。在該事件中,有關工作人員工作不實,方法簡單,存在嚴重違規違紀問題。根據黨紀政紀處分的有關規定,邵陽市對周小芳、李子健等12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開除黨籍、撤銷職務等處分。該通報已被從當地媒體網站刪除,網頁顯示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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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作品

2011年11月,美國電視劇《Harry’s Law》播出一期名為「American Girl」。故事說到,一對中國來的陳軍和陳燕夫婦,在美國找到了已被美國家庭領養的女兒。他們試圖通過訴訟的方式將女兒討回。

2014年,「邵氏孤兒」報道記者龐皎明撰寫The Orphans of Shao (《邵氏棄兒》英文版)出版。[16]

2013年,紀錄片《雙胞胎姐妹》(Tvillingsøstrene)播出,孿生姐妹Mia Hansen和Alexandra Hauglum尚在襁褓遭遺棄,2004年在中國湖南長沙被領養。

參見

註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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