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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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性原則(Subsidiarity)是一種社會組織原則,認為社會和政治問題應在能夠解決的最接近(或最局部、地方)層面上處理。根據牛津英語詞典的解釋,中央機構應秉持輔助性原則,中央政府僅執行地方機構無法執行的任務。[1]

基督教民主主義

歐盟

輔助性原則是歐盟法中的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其基本含義是,只有在成員國採取行動是不充分的情況下,歐盟才能夠介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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