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彥(1537年—1591年),字思學,號念渠[1],直隸寧國府涇縣(今安徽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隆慶辛未進士,官至戶部右侍郎。諡定肅。
生平
隆慶元年(1568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八名,三甲十五名進士,任浙江杭州府推官。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升兵科給事中。七年復除禮科給事中,八年四月升戶科右,萬曆九年(1581年)二月,任工科左給事中[2],巡視陝西四鎮的邊務。回來後,向神宗奏報訓練部隊、儲藏糧餉等十件事,神宗全部予以贊同[3]。十一年升為戶科都給事中。
萬曆十三年(1585年)二月,蕭彥升任太常寺少卿[4]。萬曆十五年(1588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5]。都勻答千岩苗族叛亂,土官蒙詔不能制服,蕭彥命令副使楊寅秋平定叛亂。宣慰安國亨詭稱要獻上大木,受到賞賜。等到徵求大木時卻稱沒有,被蕭彥彈劾。安國亨非常害怕,誣賴商人掠奪了他的大木,在朝廷上攻擊蕭彥。神宗大怒,準備治罪蕭彥。大學士申時行等稱是安國亨反咬一口,輕視朝廷,神宗才作罷[6]。
萬曆十六年(1588年),蕭彥改任雲南巡撫[7],當時明朝用兵隴川,副將鄧子龍不善統御部隊,士兵群起喧譁,守備姜忻安撫他們,但是,士兵平素就驕縱,兵餉給得稍慢,就犯上作亂。部隊很快走到永昌,直趨大理,抵瀾滄,過會城。蕭彥調動少數民族士兵和漢兵兩路夾攻,殺死八十餘人,其餘的或降或逃。事情傳到京城,朝廷賞賜大量的銀子。自從緬甸叛亂,孟養、車裏二宣慰已很久不上貢了。從這時起,才重新修好關係上貢,蕭彥撫慰並接納他們的貢品[8]。
不久,以副都御史撫治鄖陽。萬曆十九年(1591年),加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9]。日本入侵朝鮮期間,暹羅入貢,使者表示願意出兵救援朝鮮,尚書石星命暹羅發兵攻日本。蕭彥認為暹羅地處西面,離日本有萬里之遙,請求收回成命,石星執意不從。結果暹羅並未發一兵一卒。神宗召見蕭彥,任命為戶部右侍郎[9],不久,蕭彥病逝。朝廷贈右都御史,諡定肅[10]。
事跡
蕭彥任兵科給事中期間,邊塞多警,守邊官吏常假傳聖旨招降以邀賞。蕭彥上疏稱:「議定招降叛逆的黨徒,是為逮捕境內亡命之徒而設立的,想以此招降漠北的敵人。李俊、滿四等休養生息百餘年,一旦叛亂,後患無窮。招降之人不能讓他們居於內地是很清楚的政策。此類邀功的請求應一律否定。」明神宗聽從此意見。
起初,實行土地丈量法,延、寧二鎮增加田地一萬八千餘頃。總督高文薦請求三年後徵收賦稅。時任戶科都給事中的蕭彥上奏:「西北墾荒永遠免除科差稅收,是祖宗制度。何況二鎮多沙磧,為什麼要定永遠性額賦,使剛剛集中起來的流民有遠走他鄉的想法呢?」朝廷於是取消此前命令。皇帝下詔購買黃金和珠寶,不久,下令停止購買,命令直接輸送到內庫。蕭彥認為不應當讓外府空虛,而充實內庫的收藏,萬曆帝不聽。不久蕭彥再次上疏:「考察官吏的政績,不應該看他催科的多少為標準。從前隆慶五年(1571年),隆慶帝下詔說徵收賦稅不到十分之八的,停發有關官吏的俸祿。到萬曆四年(1576年)又以十分之九為及格線,仍然下令附帶徵收所欠的二分,則百姓每歲輸稅十分以上。官吏害怕考核,必定敲詐勒索百姓。百姓不能負擔,只能到處流亡。我認為九分與附帶徵收二條制度不應同時實行。所謂放寬一分,百姓受陛下一分的恩賜。」吏部討論後,同意他的建議。不久,浙江巡撫張佳胤又請實行舊法,吏部又同意。蕭彥上疏力爭,於是下詔還是實行新法。神宗下令調取黃金三千二百兩,蕭彥請求接納戶部意見,減免一半,神宗不聽[11]。
家族
曾祖蕭士貴,贈監察御史。祖父蕭瑞,布政司右參議。父蕭儲。母董氏。慈侍下。兄蕭歆,監生;蕭豪。弟蕭雍、蕭韶、蕭顏。
參考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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