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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英語表達結構的規則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英語語法是針對英語語言的語法進行的研究。英語的動詞語法龐大複雜,與其他印歐語系語言具有相似的特性;某些歷史因素使英語文法歷經大幅的簡化。
英語語序如下:
總體上來說英語是「中心語前置」的語言,也就是說一個短語的重心在其開頭,但名詞短語是主要的例外。語序變化一般用在疑問句(Did you go to the store?)、主動被動語態變化(The car was bought by John)及詞語或語法上的強調(主題化)中。
一說英語有五種主要的句形,它們分別如下:
加介系詞的短語(如to the store、on Friday)等一般放在動詞和受詞之後,有時可移至句首。
英語中,名詞一般描繪人物、地點、事物與抽象觀點等,可以分為可數名詞和不可數名詞。
英語的名詞總體上來說沒有格變化,但有限定和數量差別。例如:
英語中,沒有專門用來限定兩個或三個的名詞數字。還有一些名詞是不可數名詞,這類名詞通常不是一個單獨的固體,比如milk(牛奶)、water(水)都是不可數名詞,固體切開後化學性質沒有變化的一般也是不可數的名詞,例如chocolate(巧克力),一般來說,抽象名詞(表示性質、狀態、概念以及心理等無形的事物的名詞)也都是不可數名詞,例如stress(心理壓力),但在不同的用法下,抽象名詞也可以成為一個可數名詞,例如stress在作「強調」下解時是可以有複數的。0以及1以上的小數限定名詞時名詞一般也用複數。
英語主要有兩個情況需要格變化:所有格依附詞(以前叫做撒克遜屬格)和人稱代詞體系。在名詞短語末尾附加依附詞,用來指示所有格,如:
King後方的第一個<'s>顯示這個女兒是國王的;第二個<'s>並不依附在daughter上(很多人對此是混淆的),而依附在The king's daughter整個名詞短語後。
另一方,英語在人稱代詞中保留了古日耳曼語的名詞變格體系,參看下方表格。請注意,近代英語中第二人稱單數thou1已經很少使用,在方言、宗教、詩歌或修辭等場合中才會出現。日常生活中普遍用you代替。
人稱: | 第一單數 | 第二單數1 | 第三單數 | 第一複數 | 第三複數 | 第二複數 | 疑問詞 |
主格 | I | thou (you) | he, she, it | we | they | you | who |
賓格(或稱受格) | me | thee your | him, her, it | us | them | you | whom (非正式:who) |
屬格 | mine2 | thine2 | his, hers, its | ours | theirs | yours | whose |
在第三人稱代詞上也殘留下一些陰陽性變化。性用在生物上,一般是遵循生物學上的性變化;用在事物上,則根據社會歷史傳統變化(如「船」在英語中經常當作陰性看待)。He用來指代陽性名詞;she用來指代陰性名詞;it用來指代不確定性的名詞和非生物。普遍認為用「it」來形容人類既不禮貌又不符合語法(形容嬰兒時除外);一些英語使用者願意用「they」來指代性別不明或與語境無關的人,另一些人願意用稍稍複雜一些的「he or she」。這種場合很少會引起混淆,因為説話人想要表達的意思從語境中就能夠體現出來;另外在英語當中,尚有人發明了一些性別中立的代詞系統,如斯比瓦克代詞、xe/xem、ve/ver、ze/mer等,詳見英語性別中立代詞表。
總的來說,英語名詞沒有性和格的變化,只是人稱代詞有三個格(主格、賓格、所有格),只有第三人稱單數才有陰陽性的差別,英語名詞的形態比其他歐洲語言略單純。
英語中,動詞一般描繪動作和狀態等。與相對簡單的名詞相比,動詞分為時態、情態、語態等,也根據人稱變化。
英語中的動詞人稱變化較少。與其他歐洲語言不同,單從英語的動詞變形很難看岀來主語是何人稱(除動詞be以外,現代英語僅有現在時的第三人稱單數有動詞人稱變化)。結果就造成,英語中一般必須明確主語名詞和代詞,否則會造成混淆。大多數規則動詞依照下方的格式隨人稱變化:
詞幹:listen
第一人稱單數:I listen
第二人稱單數:You (Thou) listen (listenest)
第三人稱單數:He/She/It listens
第一人稱複數:We listen
第二人稱複數:You listen
第三人稱複數:They listen
英語動詞有兩種語態:主動和被動。基本形式是主動語態,遵循上方討論過的SVO格式。被動語態的變化是,改變動詞形態,將主語和直接賓語對調,然後在主語前附加「by」,如:
這種改變在語義上的效果是,這個動作會被「去人格化」,不會再受具體主語的限制。有的時候這種用法也用來強調句子中的直接賓語。
英語的動詞有四種語氣:陳述、祈使、條件和虛擬。陳述式是最簡單的,也是最基本的形式。
當這些語氣用在時態中,情況會明顯複雜。不過,日常用語中一般不會嚴格遵守虛擬語氣的格式,而且也將條件式限制在簡單現在和簡單過去時中。
英語有很多動詞時態,全部這些都只是表明動作發生的時間;不過同大多數日耳曼語一樣,這些時態最終可以劃為四種:現在和過去的直陳與虛擬。使用「to be」和「to have」,再加上現在分詞和過去分詞,就可以創造岀各種複合時態。英語中有12個主要時態,都來自於三時(過去、現在、未來)和四體(簡單、進行[或未完成]、完成、完成進行)的交叉組合。(在被動語態中,有一些組合會極少岀現,尤其是「未來完成進行式」。)下方是一些主要英語動詞時態的例子。
主動詞根據人稱變化的時態:
助動詞根據人稱變化的時態:
主動詞和助動詞都不根據人稱變化的時態:
另外,「do」的各種形式也用在否定句、疑問句和對一般現在時與一般過去時的強調句中:
進行形式「going to」也會用在將來時內:
時態、體(又稱「態」或「相」等)和語氣/式之間的區別並不十分明確,也有很多別的分類意見。例如,許多分析人士不接受英語有12個時態的說法。那6個「進行」(又稱連續)的形式經常統統放入一個大的「體」分類下討論,而不被當作「時態」;同時這種觀點也認為一般過去時和過去進行時屬於同一個時態。另外,很多現代英語語法書都認為英語並沒有未來時態(或未來完成式)。贊同這種觀點的有近年來最大最複雜的兩本語法書:
Huddleston和Pullum(頁數209-10)的主要論點是英語沒有未來時態,因為無論從語法上還是意義上來看,will都是一個情態動詞。Biber等人走得更遠,指岀英語僅有兩個時態,過去和現在;他們將帶有have的完成形式作為「體」來討論。而Huddleston和Pullum則將帶有have的完成形式作為「二等時態」來分析。
英語中很多動詞的變位遵循這一段開始說明的規則,但英語中還有很多不規則動詞,分為兩種:
「外表不規則」是指雖然第一層看上去不規則,但實際上也遵循另外一種變位規律。這一組動詞是古日耳曼語元音交替變位體系的遺留物。一般來說僅包括非典型的一般過去式。例如:
而實際不規則的動詞,不能根據元音交替的規律來判斷如何變位。最常見的例子是be。下方是這個詞的動詞變位方式。其他時態的可以從這基本四個中推導岀來。另關於古日耳曼語言動詞元音交替變位法的詳細內容,可參見日耳曼語強變化動詞。
人稱: | 第一單數 | 第三單數 | 第一複數 | 第三複數 | 第二 |
不定式 | |||||
一般現在時 | I am | He is, she is, it is | We are | They are | You are |
一般過去時 | I was | He was, she was, it was | We were | They were | You were |
現在進行時 | I am being | He/she/it is being | We are being | They are being | You are being |
不規則動詞包括「eat」、「sit」、「keep」等其他很多。有一些變化方式是根據廢棄的詞根而來,或者根據已經改變意思的詞根而來。其他的方式從來自於古元音變音的規律,這些規律的音位結構已經變化,也受到了文法變化的歪曲影響(如keep變為kept)。有一些來源不詳,可能會追溯到原始印歐語言的時代。
形容詞修飾名詞,副詞修飾動詞(和形容詞)。並不是所有語言都區分這兩種詞,但英語從語法上和構詞上都將它們分得一清二楚。語法上來講,形容詞放在要修飾的名詞前面,而副詞放在要修飾的動詞前後都可以。英語也有將形容詞變為副詞的方法:附加後綴「-ly」(並移到句子中合適的地方)。
變換詞性的方法還有很多。名詞很容易就能換為動詞:先移到句子中合適的地方,再根據動詞變位規則進行變化。名詞也可以轉化為其他類名詞(<-er>、<-ist>),表達狀態的名詞(<-ness>),或形容詞(<-ish>)等。 動詞可以變為形容詞(<-ing>),副詞(<-ly>),或名詞(<-er>)。
這些方式讓英語選詞可以更加靈活,可以擴展辭彙量,還可以重新組和辭彙以便附加各種微妙的含義。
英語的一個否定詞為not,not加在動詞前、助動詞之後,而否定句大多要加助動詞,若一個句子其相對應的肯定句形式沒有助動詞,則其否定句形式要在not前面加助動詞do或其詞形變化的形式,像Kirino likes her brother(意即「桐乃喜歡她的哥哥」)這句的否定句形式要變為Kirino does not like her brother(意即「桐乃不喜歡她的哥哥」),而非*Kirino not likes her brother之類的;同時英語的not常與助動詞縮略,像can not會縮略成cannot或can't、will not會縮略成won't、do not會縮略成don't、should not會縮略成shouldn't、is not會縮略成isn't等。
助動詞在動詞不定形或分詞形、動名詞形等前面是不使用的,在不定形中,not要加在to之前,因此to go的否定形為not to go;而going的否定形則為not going。
英語的疑問詞置句首,其中當疑問詞不是主詞時,助動詞和be動詞要移至疑問句後和主詞間,沒有助動詞的句子要在疑問詞與主詞間補上do或其詞形變化。
是非疑問句中,助動詞和be動詞要移至句首,沒有助動詞的句子開頭要補上do或其詞形變化。
在英語中,關係子句置於其所修飾的名詞後,一般英語的關係子句藉由置於子句開頭的關係代名詞來標明,而有時亦僅僅藉由語序來標明。若關係代名詞在子句中為動詞受詞,它出現在子句的開頭,而非受詞在主句中慣常出現的位置,因此要表「桐乃是黑貓昨天遇見的那個女孩子」之意,在英語中用Kirino is the girl who(m) Kuroneko met yesterday,而非Kirino is the girl Kuroneko met who(m) yesterday。
英語關係代名詞的選用,取決於其頭詞所指稱的是人類或非人類、關係子句為限制性子句或限制性子句,以及頭詞在關係子句中扮演的角色(如主詞、直接受詞或補語等)等各種因素。
在英語和法語等一些語言中,非限制關係子句由逗號分隔,但限制子句則否,限制關係子句縮減指稱的範圍,非限制的則否:
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that做為關係代名詞的狀態的。傳統語法將that視為一關係代名詞,但並非所有的現代語法家都持同樣的看法,像劍橋英語語法(Cambridg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就將that給視為一從句詞(subordinator)而非關係代名詞(pp. 1056–7);而英國國家語料庫(British National Corpus)則將that視為一子句連接詞,即使在其做為關係子句開頭時亦然。一個為that尋求不同解釋的動機在於that和which之間有一定的差異性存在(人們可說in which但不能說in that,其他像這樣的例子亦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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