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奈良監獄
位於日本奈良縣奈良市已停止使用的監獄及指定文化財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位於日本奈良縣奈良市已停止使用的監獄及指定文化財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舊奈良監獄,是座位於日本奈良縣奈良市已停止使用的監獄,其建築由建築師山下啓次郎設計,於1908年完工,1909年啟用,最初作為「奈良監獄」使用,曾是「明治的五大監獄」之一;在1946年後改為少年刑務所後更名為「奈良少年刑務所」。由於建築結構老化致抗震性不足,在2017年後不再作為監獄使用,但由於其建築建築保存狀況良好並具有歷史價值,在同年也被日本政府列為重要文化財作為歷史建築保存。
舊奈良監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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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良監獄 | |
概要 | |
地點 | 日本奈良縣奈良市般若寺町18 |
地址 | 奈良県奈良市般若寺町18 |
座標 | 34°41′54″N 135°50′00″E |
郵政編碼 | 630-8102 |
竣工日 | 1908年 |
設計與建造 | |
建築師 | 山下啟次郎[*] |
保護情況 | 重要文化財產 |
網站 | |
http://former-nara-prison.com/ | |
地圖 | |
其建築特點是紅磚砌造的外牆和正門,並參考約翰·哈維蘭的近代監獄設計方式,以監獄看守所為中心,讓多個收容樓呈放射狀延伸。監獄完成之初,日本政府曾在於1910年於英國倫敦舉行的日英展覽會上展出奈良監獄的完整模型。
目前舊奈良監獄被列為指定文化財的區域包括以下17棟建築、兩處圍牆及土地:
奈良監獄最早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613年奈良奉行所設立的「牢屋敷」;19世紀末明治維新後,隨着新政府的組織調整設立「奈良監獄署」。在1876年及1881年隨着奈良縣先後被整併至堺縣及大阪府後,一度被更名為「奈良監獄分署」,直到1887年恢復設置奈良縣後,才再度更名為「奈良監獄署」。[4]
1901年在日本政府提出的「第一期監獄改建計劃」獲得議會通過後,開始在現址興建「奈良監獄」,並由於司法省任職的山下啓次郎負責建築工程事務;建築於1908年完工,設計的規劃為可收容650人,「奈良監獄」隨之於1909年啟用,1922年配合法令更名為「奈良刑務所」。[4]
1946年二次大戰結束後,由於戰爭結束後的社會混亂致未成年犯罪增加,更名為「奈良少年刑務所」,以預防再犯為主要目的。[4]
2008年隨着「奈良監獄」建築完工一百週年之際,法務省開始重新檢視建築老舊所造成的種種問題,因而2016年決定廢除「奈良少年刑務所」,於2017年生效;奈良縣也因此成為全日本唯一沒有設置監獄的一級行政區劃,原看守所業務則改由京都拘置所於「奈良少年刑務所」原址北側新設立的「奈良拘置支所」負責。[4]
2014年由民間人士發起成立「將近代名建築 奈良少年刑務所視為瑰寶協會」(日文原名:近代の名建築 奈良少年刑務所を宝に思う会),由舊奈良監獄建築設計者山下啓次郎之孫山下洋輔擔任會長,倡議將奈良少年監刑務所建築列為重要文化財並予以妥善維護。此項倡議獲得日本建築學會[5]、當地自治會[6]、縣議會[7]的支持。2017年,日本政府因此通過將整個舊奈良監獄的17棟建築物,包含兩處圍牆、土地,列為重要文化財。
在成為重要文化財之後,為重新整修舊奈良監獄,並將其轉型作為一個多功能的綜合設施,主管舊奈良監獄建築的司法省選定了由索拉雷酒店及度假村等8家公司組成的「舊奈良監獄保存活用株式會社」負責後續的建築整修及營運。[8]
奈良少年刑務所在組織上由一位所長負責,下設總務部、處遇部、醫務課。
此時期監獄的收容分類級主要包括JA級(未成年初犯)和YA級(未滿26歲初犯),規劃最大收容人數為696人,不過在2008年時曾超過達到752人。由於也是性犯罪者的矯正場所,與此相關的受刑者則沒有年齡限制,但在完成後仍會轉移回原本的監獄服刑。
過去監獄中也有職業訓練的規劃,訓練課包括:板金、焊接、配管、清潔、機械、電氣工程、建築、工藝、家庭看護、印刷、泥工、美髮、資訊處理、農業園藝、大樓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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