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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區史稱祥符縣、開封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開封市下屬的一個市轄區,地處開封市中心城區的東部和南部,北依黃河。常住總人口67.03萬人[2]。
祥符區轄區在春秋時期為鄭國屬地,戰國時期屬魏國,為都城大梁之所在。秦朝時設浚儀縣,屬碭郡。西漢時屬兗州刺史部陳留郡,東漢因襲前制。三國時期屬曹魏管轄,改隸陳留國,西晉承襲魏制。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廢除陳留郡和浚儀縣,孝昌二年(526年)又恢復。東魏時在此設梁州,北周時改置汴州。隋朝初年廢陳留郡,大業初年又廢汴州,浚儀縣劃歸滎陽郡管轄。唐武德年間復置汴州,浚儀縣屬之。貞觀元年(627年),開封縣併入浚儀縣。延和元年(712年)復置開封縣,亦屬汴州管轄。五代十國時期,後梁、後晉、後漢、後周均以開封為都城,稱東京,置開封府,此地屬之,後唐時期則屬汴州。北宋時期定都開封,仍稱東京,同時置開封府。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以年號改浚儀縣為祥符縣,同時又置開封縣,均屬開封府管轄。此時的祥符縣為京畿重地,富甲天下。金貞元元年(1153年)稱汴京為南京,並置開封府,分別以開封縣和祥符縣為其東、西附郭。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將南京路改稱汴梁路,仍以此兩縣為附郭。明朝初年,開封縣併入祥符縣,仍屬開封府。清承明制,政區建制及隸屬關係不變[3]。
中華民國二年(1913年),祥符縣易名為開封縣。次年改置開封道,道治駐開封縣。1932年劃歸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區。1935年11月改縣為市,次年5月又改稱縣。1948年10月析置開封市,開封縣治遷至朱仙鎮,1949年9月又遷至黃龍寺(現祥符區中心所在),屬陳留專區。1952年6月,陳留專區與鄭州專區合併,稱鄭州專區,開封縣屬之。1955年1月,鄭州專區改名為開封專區。1957年5月,撤銷陳留縣並劃歸開封縣。1960年8月撤銷開封縣,劃歸開封市,1961年10月又恢復開封縣建制,屬開封專區。1971年11月劃歸開封市,1977年3月屬開封地區。1983年9月開封地區撤銷,設立地級開封市,開封縣屬之[3]。2014年,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南省調整開封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國函〔2014〕121號)中批覆撤銷開封縣,設立開封市祥符區,以原開封縣的行政區域為祥符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城關鎮縣府東街18號[4]。
根據全國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祥符區常住人口672139人[5]。
城東街道、陳留鎮、仇樓鎮、八里灣鎮、曲興鎮、朱仙鎮、羅王鎮、半坡店鄉、劉店鄉、袁坊鄉、杜良鄉、興隆鄉、西姜寨鄉、萬隆鄉和范村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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