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電廠,又稱津浦鐵路浦口電氣廠[1]:390,為津浦鐵路管理部門在浦口火車站附近設立的一座專供鐵路及其附屬設施電力的發電廠,後又作為下關電廠的輔助發電廠使用。電廠於1924年投入使用,1951年終止發電。現發電廠共計3座建築被列為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且位於浦口火車站歷史風貌區中。
電廠歷史
民國9年(1920年),津浦鐵路的管理部門開始在浦口站附近的長江江邊籌建一座發電廠[2]:85。民國12年(1923年)電廠完工,民國13年(1924年)4月開始試運行,並自7月正式啟用[1]:390。建成初期電廠所提供的電力專用於浦鎮機廠、浦口火車站、浦鎮火車站等鐵路設施,自民國17年(1928年)起開始向浦鎮和浦口的居民區送電。[3]:36[4]:687
民國21年(1932年)5月,為滿足鐵路列車的電燈用電,電廠開始製造蓄電池,其他鐵路部門也曾向電廠訂購蓄電池。[1]:390
民國20年(1931年)冬季,江南下關的首都電廠(下關電廠)與浦口電廠簽訂協議,並在兩座電廠之間的長江江底鋪設電纜,民國21年(1932年)9月22日竣工,浦口電廠開始以6.6千伏電壓向對岸供電[5]:187。此後至次年3月,電廠一度向首都電廠供給電力,在此半年內電廠輸電達90萬餘千瓦時。民國23年(1934年),電廠又與首都電廠達成協議,以「以電易電」的原則合作供電。具體執行方式為:浦口電廠白天停運,此前該電廠負責的用電改由首都電廠負責;夜間用電高峰時,浦口電廠開始發電以支援首都電廠的發電。[1]:390
抗戰爆發後日軍逼近南京,浦口電廠機件偕同其他鐵路所有的物料被緊急轉移至漢口交由粵漢鐵路使用[6]:81。日軍佔領期間浦口與下關間的電纜被完全毀壞,最後廢棄[5]:187。
1951年,電廠一切發電業務終止。此後廠房建築被用於鐵路工人俱樂部等機構單位。[3]:36。
電廠概況
截至民國24年(1935年),電廠內有容量1000千瓦與200千瓦的三相交流發電機各1台,皆為1923年電廠初建時裝配。1935年總發電量為3,668,000千瓦時。廠中有職工25人,工人125人負責日常電廠運行。[1]:391-392
該電廠隸屬於津浦鐵路管委會機務處[7]:122,津浦鐵路沿綫各用電單位在民國25年(1936年)車務處電務課廢止後改交電廠行政管理[1]:390。
文化遺產
2010年8月18日,南京市將浦口火車站及周邊地帶劃為歷史風貌區[8]:103,浦口電廠建築為該風貌區中的一處組成部分[9]:50-51。
浦口電廠區域現存3座民國建築:電廠廠房一座、2層建築一座、1層平房一座[3]。電廠建築曾經過改造,但主體基本保留原狀[9]:50-51。
2012年3月20日,電廠建築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列為第四批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10]。
電廠建築在文物保護範圍上與國保浦口火車站舊址實施聯體保護。東至臨江路,南至站台邊,西至站台西端,北至北側站台外、津浦路南側、本體建筑北側[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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