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里奇協定(英語:Roerich Pact,正式名稱為:英語:Treaty on the Protection of Artistic and Scientific Institutions and Historic Monuments)是一項保護藝術家、科學研究機構和歷史博物館的協定,由尼古拉斯·洛里奇倡議發起。最核心的思想是在法律上承認:對於文化遺產的保護比國防更為重要,應該把文化保護放在比軍事需求更為優先的地位上。
尼古拉斯·洛里奇
尼古拉斯·洛里奇是一位俄國畫家和哲學家,於1874年10月9號出生在聖彼得堡[1],自幼修習法律和繪畫。1900年,洛里奇來到巴黎繼續學習繪畫,師從費爾南·科爾蒙。科爾蒙是梵高和亨利·德·圖盧茲-羅特列克的老師。在結束巴黎的學習,並返回聖彼得堡之後,洛里奇很快成為一名成功的畫家,他的一幅畫甚至被沙皇尼古拉斯二世親自買下。1920年洛里奇來到美國,並成立了兩個文化研究所:「Cor Ardens」[2]和「The Master Institute of United Arts」[3]。1923年,洛里奇博物館[3]在紐約成立。洛里奇隨後離開美國,定居在喜馬拉雅山腳下的一個山谷里(庫爾盧)。他於1947年12月13號逝世。
洛里奇發起了保護文化遺產的運動,提出了「代際文明和平」(Peace of Civilizations)的理念,主張不管文明如何發展演化,以前的文化遺產都應該得到保護。洛里奇畢生的努力換來洛里奇協定的簽訂。1935年4月15號,洛里奇協定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正式簽署,這是在橢圓形辦公室簽署的第一個國際協定[4]。
因為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巨大貢獻,洛里奇於1929年首次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5]。並於1932年和1935年相繼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6] 。
起源
1903年,洛里奇和他的妻子環遊了俄國四十個古城。在環遊途中,洛里奇進行了大量古建築研究,創作了近90副繪畫作品。很快這些古建築在戰火中被損毀,洛里奇的作品成了它們唯一的影像資料。
1904年,洛里奇向俄羅斯皇家建築協會提交了一個報告,指出了這些歷史建築面臨的悲觀現狀,建議立即對這些建築提供保護。
隨後幾年,洛里奇一直在反覆申明這個觀點。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洛里奇向俄羅斯陸軍總司令部、美國政府、法國政府同時提出了在戰爭中盡力保護文化遺產的建議。
1915年,洛里奇致信沙皇尼古拉二世,請求在保護文化遺產方面作出真正的行動。
形成
1929年,洛里奇聯合巴黎大學教授George Chklaver擬就一份關於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協定草案[7]。
1930年,這份草案在全世界廣為傳播。
1935年,在這份草案的基礎上,洛里奇協定誕生,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由21個美洲國家共同簽署生效。
二戰後,以洛奇里協定為藍本,一些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國際法相繼誕生。
194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決議,要開始正式制定在戰爭和軍事衝突中保護和搶救文化遺產的國際法。
在隨後若干年中,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國際法和國際協定日漸成熟和完善。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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