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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著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論法的精神》(法語:De l'esprit des lois)是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的政治學名著,歷時14年完成。該作品最早的中文版本譯作《萬法精理》[1],於1902年由日本人何禮之[2]和中國人張相文、程炳熙根據日譯本翻譯而來[3]。1909年,嚴復將其譯為《法意》。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0年3月29日) |
De l'esprit des loi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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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論法的精神 |
作者 | 孟德斯鳩 |
類型 | 非小說 |
語言 | 法語 |
主題 | 法律法學 |
發行資訊 | |
出版時間 | 1748年 |
出版地點 | 法國 |
在書中,孟德斯鳩採取與意識主義和自然主義截然不同的方法來分析政治行為[4],並致力於從社會學的角度來分析政治習俗,從而提出了一種創新的理論:法律不是戒律的表現方式[5],而是對不同因素的觀察和調整;這些因素分為文明(傳統、宗教等)和自然(氣候、地理等)兩類。
孟德斯鳩將政治體系分為三類:共和制、君主制以及專制。共和制會隨着不同國家、習俗而有所改變,對於平民較為開放的便為民主共和,而較為採取菁英取向的便是貴族共和。而君主制與專制的不同取決於有無「制衡力量」,即貴族、教士等等。如果有的話便是君主制度;若沒有的話便是專制。
孟德斯鳩認為在這些政治體制背後有一套「原則」存在。這套「原則」會驅動人民來支持該政權並為其效力。以民主共和而言,此原則變為「崇尚德性」--將公共利益置於個人之上。對君主制而言,動力則是「熱愛榮譽」,對於更高位階、特權的渴望。最後,對於專制政體而言,原則便是「對統治者的恐懼」。一個政治體系如果缺乏支撐的原則,孟德斯鳩認為它便無法長久存在。舉例來說,英國在內戰之後(1642–1651)無法維持共和國的存在,便是因為這個社會缺乏對於德性的崇尚。
一部分人認為《法意》一書推崇開明的精英政治。孟德斯鳩提醒君主和貴族們,假如他們不願意分享一個或一部分人權力的話,專制制度將會帶來風險。也有一些人認為《法意》是法國1791憲法三權分立原則和美國憲法權力制衡原則的思想源泉。
部分當代的評論家則反對將孟德斯鳩視為分權學說和政治自由主義的理論學家。
Charles Eisenmann 和Louis Althusser分別在1933年和1959年提出類似看法。他們認為孟德斯鳩當初的目的一方面是要說服貴族們,如果失去了君主,那就會有一場暴動,另一方面則試圖說服君主們,如沒有了貴族的支持,他們就會失敗。從這個角度看,孟德斯鳩所宣揚的「適度」只不過是由貴族們來分享部分權力罷了。
Jean Goldzink 在2011年發表的《孟德斯鳩的孤獨:找不到自由主義的代表作》(Dans La solitude de Montesquieu: le chef-d』œuvre introuvable du libéralisme)一書中提出孟德斯鳩不屬於洛克所代表的自然法學家流派。他認為孟德斯鳩反對存在超越特別法的個體權利,其政治學說是建立在形勢和環境的多樣性基礎上的,與自然法學派主張的普世主義完全相反。
波爾多有一條中心大街被命名為「法的思想」,附近的另外一條街則被命名為「孟德斯鳩大街」。1982年的200法郎背面印有孟德斯鳩的頭像和一個手持標有法的精神字樣徽章的寓言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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