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聘(?—?),號省軒,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遼東鐵嶺[1]。筆帖式出身的沈朝聘曾擔任過晉江縣令,報遷四川茂州知州,後因適逢清朝於臺灣設府縣,需要能員,遂於康熙廿三年(1684年)調補為臺灣府臺灣縣首任知縣[2][1]。任臺灣縣知縣期間廉政愛民,後因丁憂而去職,此後官至大中丞[2]。 著作 《郊行集》一卷,內容多寫民間疾苦[1]。 《東吟倡和詩》一卷,乃與臺灣府知府季麒光合撰,為與東吟社諸文士相唱和之作;沈光文為之作序[1]。 參考文獻 [1]沈朝聘. 臺灣記憶. [2014-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王禮 主修, 陳文達 等編纂. 《臺灣縣志》 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 編輯. 遠流. 2005-06-30: 258頁. ISBN 986-00-1269-5. 前任:無(首任) 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1684年上任 繼任:蔣相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