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孫-孫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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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質數大於5,且整除,其中表示勒讓德符號,是第個斐波那契數,則稱為沃爾-孫-孫質數(Wall-Sun-Sun prime)。
1960年,唐納德·丹斯·沃爾猜想是否存在這類數。
1992年,孫智宏和孫智偉證明若費馬大定理對於質數有一個反例使得它不成立,該質數應為沃爾-孫-孫質數。可惜費馬大定理已經被證明了。
目前已知若沃爾-孫-孫質數存在,它一定要大於。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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