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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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順天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會試第四十九名,二甲三十二名進士。授戶部主事,丁憂,服闋,改刑部,升員外郎,歷任刑部郎中。正德初年,權宦欲處置都御史強珍,張禴堅持不可,被謫戍,奪俸半年,改監察御史,正德四年(1509年)十一月升太僕寺少卿,陞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任內革除宿弊,限制權豪,劉瑾死後,坐瑾黨落職,左遷泗州知州。不久,正德七年(1512年)正月陞陝西潼關副使,平定澄城巨盜,九年正月轉山東左參政,丁憂,服闋,十二年十一月復除陝西左參政,奏奪王府侵佔民地,十四年二月陞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1][2]。正德十五年卒於官[3]。
家族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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