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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整理運動(日語:寺廟整理運動/じびょうせいりうんどう Jibyō Seiri Undō),又稱神佛升天運動,是台灣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的皇民化運動環節之一,具體措施包括拆除或合併台灣傳統寺廟、限制寺廟祀神的數量、將寺廟改為神社等,造成台灣的寺廟數量銳減。總督府將寺廟整理交由地方州郡自行推動,因此各地推進的情形不一,有如台南州新豐郡等的積極推展,亦有如台北州消極進行者。
西來庵事件後,為避免相似的以寺廟和民間信仰為基礎的抗日事件再度發生,台灣總督府頒佈《依照本島舊慣寺廟之設立廢合辦理案》,對台灣傳統寺廟的建造進行限制,同時設置「社寺課」管轄台灣民間信仰,成立「南瀛佛教會」在台灣傳播日本佛教並派日本僧侶擔任台灣寺廟的住持。[1]
寺廟整理運動起於1936年7月的「民風作興運動」,隨着皇民化運動的開始,1938年,台灣總督府開始全面推行寺廟整理運動,通過寺廟的合併、拆除、撤祀、合祀甚至燒燬等手段打壓台灣寺廟,強迫台灣佛教寺院歸附日本佛教宗派,強迫宮廟建築改為日式。而寺廟中的土塑神佛像一律搗毀,木雕神佛像大多燒燬,少部份有文化價值的送至政府研究機構典藏,在打壓下部分信徒被迫將神像藏匿。同時總督府大力推動神社參拜,1938年台灣參拜神社有約830萬人次,1941年增至1,200萬人次。[1][2][3]
寺廟整理運動引發了台灣極大的民怨,英美在南洋戰場上也開始宣傳日軍對祠廟的破壞,在這些壓力下,1941年10月台灣總督府決定停止拆併,改以「漸進改善」的方式,寺廟整理運動至此結束。[4][3]
在寺廟整理運動下,台灣的寺廟數量由1936年的3,403座降至1942年的2,327座,減少近三分之一。其中有361所寺廟被拆毀,819所寺廟改為神社或日本佛寺,被燒毀的神像達13,700餘座,其中台南州與高雄州共有13,015座神像被燒毀或搗毀。破壞最嚴重的新竹州、高雄州、台南州三州1942年時分別有40%、54%、56%的寺廟遭到破壞,其中309座寺廟被拆毀,786座寺廟被移作他用,其中台南州有194座廟宇被毀,419座被移作他用,新豐郡、斗六郡所有寺廟全遭毀壞。[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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