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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商业形式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城市大學與復旦大學發表的研究顯示:根據唐中宗的兩部本紀,有關宮市的最早記錄可追溯至707年。最初,宮市僅僅是一種皇家的娛樂項目,直到唐玄宗時期才逐漸演化成針對宮廷之需要的商業活動。[1]
在唐德宗貞元年間以前,皇宮如果要購置物品的話,會讓官吏(最初稱爲「內中市買使」,後來改稱爲「宮市使」[2])去採購,而且在購買後會立即付錢。[3]
這一時期,木炭作為唐代皇家的主要燃料,其購買與管理對於整個宮殿的日常運轉而言至關重要,不少官員都被任命為「木炭使」。起先,宦官只是宮市使,職責也並不包括購買木炭。但隨着宮廷鬥爭階段中宦官權力的增長,此種慣例發生了改變,木炭使的工作也逐漸融入了宮市使。而木炭本身也僅僅是在朝廷藉由宮市掠奪的諸多商品中的一種。[1]
所以到了貞元末年,皇家則開始派宦官採購物品,此時,就已經開始出現低價強買,巧取豪奪的現象。再之後,連宮市文書都沒有了。雖然當時的諫官多次向德宗建議廢除宮市,但是,宮市一直沒有被廢止。[3]
宮市的實施包括由宦官在宮中經營的商店。這些宦官仗勢欺人,派遣手下前往東市與西市或者往來民眾的必經之路進行強買強賣。商販的貨品都以極其低廉的價格被強買去,還被命令將商品運送到宮殿。[4]
當時,常有數百人在長安的各個市場以低價強買貨物,他們常常用幾百錢買價值幾千錢的物品,甚至分文不給。時人也無法分辨其真僞,不敢問他們是從哪裏來的。[3]
韓愈所著的《順宗實錄》中曾記載這樣一件事:有一個農夫背着柴準備進城去賣,卻遇到一個宦官稱皇帝買了他(即「宮市」)的柴,而且之後僅付給他幾尺的絹作爲貨款,還向他索要「門戶錢」,並要求農夫用他的驢把柴送進皇宮。農夫因而哭泣,把絹交還給宦官求饒,而宦官卻依然要他用驢把柴送進宮。農夫最後無可奈何,把那個宦官打了一頓,巡察的官吏發現以後將其逮捕。德宗聽說以後,下詔罷免了這個宦官,並賞賜給這個農夫十匹絹。[3]
儘管詳盡記錄此種事件的歷史檔案今日已難以尋覓,相關學術研究普遍使用「搶」、「奪」、「搶奪」與「掠奪」之類的詞彙對宦官的劣行給予負面評價。[4][5][6]
唐順宗即位後不久,開始任用以王叔文爲首的二王八司馬改革派。該派實行了一系列政策,即永貞改革,其中就包括了廢除欺壓百姓的宮市和五坊小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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