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姬姓,名括,是魯武公的長子,魯懿公和魯孝公的哥哥。
Quick Facts 括, 本名 ...
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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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 姓: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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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躍時期 | 西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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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於 | 魯國公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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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 | 伯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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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父:魯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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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16年,魯武公帶着自己的長子括、少子戲朝見周宣王。周宣王喜歡戲,想立他為魯國的太子,仲山甫認為這是違背先王遺訓的做法,極力勸諫,周宣王不聽,還是將戲立為魯國太子。這年夏天,魯武公回國後就去世了,戲繼承魯國君位,是為魯懿公。前807年,括之子伯御與魯人攻殺魯懿公,魯國人立伯御為君。[1][2]
前796年,周宣王伐魯,殺伯御,仲山甫推薦魯懿公的弟弟公子稱繼承魯國君位,是為魯孝公。[3][4][5]
《國語·周語上》:魯武公以括與戲見王,王立戲,樊仲山父諫曰:「不可立也!不順必犯,犯王命必誅,故出令不可不順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順,民將棄上。夫下事上,少事長,所以為順也。今天子立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若魯從之而諸侯效之,王命將有所壅,若不從而誅之,是自誅王命也。是事也,誅亦失,不誅亦失,天子其圖之!」王卒立之。魯侯歸而卒,及魯人殺懿公而立伯御。
《史記·魯周公世家》:武公九年春,武公與長子括,少子戲,西朝周宣王。宣王愛戲,欲立戲為魯太子。周之樊仲山父諫宣王曰:「廢長立少,不順;不順,必犯王命;犯王命,必誅之:故出令不可不順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順,民將棄上。夫下事上,少事長,所以為順。今天子建諸侯,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魯從之,諸侯效之,王命將有所壅;若弗從而誅之,是自誅王命也。誅之亦失,不誅亦失,王其圖之。」宣王弗聽,卒立戲為魯太子。夏,武公歸而卒,戲立,是為懿公。
《國語·周語上》:三十二年,宣王伐魯,立孝公,諸侯從是而不睦。宣王欲得國子之能導訓諸侯者,樊穆仲曰:「魯侯孝。」王曰:「何以知之?」對曰:「肅恭明神而敬事耇老,賦事行刑,必問於遺訓而咨於故實,不干所問,不犯所咨。」王曰:「然則能訓治其民矣。」乃命魯孝公於夷宮。
《史記·魯周公世家》:懿公九年,懿公兄括之子伯御與魯人攻弒懿公,而立伯御為君。伯御即位十一年,周宣王伐魯,殺其君伯御,而問魯公子能道順諸侯者,以為魯後。樊穆仲曰:魯懿公弟稱,肅恭明神,敬事耆老;賦事行刑,必問於遺訓而咨於固實;不干所問,不犯所。」宣王曰:「然,能訓治其民矣。」乃立稱於夷宮,是為孝公。自是後,諸侯多畔王命。
《列女傳·卷五·節義傳》:孝義保者,魯孝公稱之保母,臧氏之寡也。初,孝公父武公與其二子長子括、中子戲朝周宣王,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武公薨,戲立,是為懿公。孝公時號公子稱,最少。義保與其子俱入宮,養公子稱。括之子伯御與魯人作亂,攻殺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稱於宮,將殺之。義保聞伯御將殺稱,乃衣其子以稱之衣,臥於稱之處,伯御殺之,義保遂抱稱以出,遇稱舅魯大夫於外,舅問稱死乎,義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義保曰:「以吾子代之。」義保遂以逃。十一年,魯大夫皆知稱之在保,於是請周天子殺伯御立稱,是為孝公。魯人高之。論語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其義保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