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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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會議

大公會議(英語:Ecumenical Synods,或稱公會議普世公會議普教會議)是傳統基督教中有普遍代表意義的世界性主教會議,咨審表決重要教務和教理爭端。大公會議的英文「Ecumenical Councils」 源自希臘文「Οικουμένη」,意為「普世性的」。對基督教教義有深遠影響的基督教早期會議是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以弗所公會議。1054年,自東西教會大分裂之後,東正教只信守首七次大公會議所確立之大公會議信條。雖然第四次君士坦丁堡會議是在教會大分裂之前舉行,卻不獲東正教承認。故此,今日的東正教只承認七次大公會議,而天主教則認為是八次。在新教宗教改革運動之後,聖公會承認前七次大公會議;而加爾文宗路德宗則只承認前四次大公會議。鑑於在第四次大公會議迦克墩公會議中,譴責了一位論的教會,而後形成東方正統教會,故東方正統教會只承認前三次大公會議。而教會大分裂之後的大公會議由天主教單方面舉行,所以內容不為東正教所承認。

儘管如此,部分東正教徒認為第四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879年-880年)、第五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1341-1351年)和耶路撒冷會議(1672年)是大公會議。[1]

天主教、東正教、聖公會、路德宗、歸正宗等歷史教會公認的會議如下:

天主教和東正教公認的會議如下:

天主教和東正教一同舉行,但東西教會大分裂後東正教拒絕承認的會議:

天主教和東正教一同舉行,但東西教會大分裂後天主教拒絕承認的會議:

其後只由天主教舉行會議如下:

其後只由東正教舉行的會議如下:

  • 第九次:第五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 (1341年-1351年)
  • 第十次:雅西公會議(1642年)
  • 第十一次:莫斯科公會議(1666年,分裂出舊禮儀派,1970年代由莫斯科牧首區會議取消對其的詛咒,現今一些使用舊禮儀與俄羅斯正教會共融的教會出現)
  • 第十二次:耶路撒冷公會議(1672年)
  • 第十三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1872年)
  • 第十四次:克里特公會議(2016年,被稱為:泛東正教會議,非所有東正教會參加。)


一些東正教會認為的具有普世性的公會議

東正教要理問答教導有七個大公會議,並且有七個大公會議的節日。 儘管如此,一些東正教徒認為 879-880 年君士坦丁堡會議、1341-1351 年君士坦丁堡會議和 1672 年耶路撒冷會議等事件是合一的:

  • 特魯蘭會議 (692) 就基督教會不同部分的儀式遵守和文書紀律進行辯論。(被天主教徒拒絕,並被其視為君士坦丁堡第三屆大公會議的延續。)
  • 君士坦丁堡第四次公會議(東正教會召開) (879年-880年)將弗提烏恢復為君士坦丁堡大牧首。 這發生在伊格內修斯死後,並得到了教皇的批准。
  • 君士坦丁堡第五次公會議 (1341-1351) (Gregory Palamas)肯定了靜觀神學 根據 格雷戈里·帕拉馬斯 ,並譴責 了塞米納拉的巴拉姆 。
  • 雅西會議 (1642 年)審查並修訂了 彼得·莫吉拉 (Peter Mogila ) 的 Expositio fidei ( 信仰聲明 ,也稱為 東正教信條 )。
  • 莫斯科會議(1666年)是泛東正教召集的會議,由俄羅斯沙皇亞歷克西斯在莫斯科於當年4月組織召開。
  • 耶路撒冷會議(1672 年) 定義了相對於天主教和新教的東正教,定義了 正統的聖經正典 。
  • 君士坦丁堡公會議(1872年)

儘管這些委員會的決定被認為是正統的,但它們不太可能獲得正式的普世承認,因此東正教中有七個被普遍認為是普世的。

在就東正教面臨的幾個問題進行辯論之後,2016 年泛東正教委員會 有時被稱為潛在的「第八屆大公會議」,但並非所有自治教會都有代表。

基督教其他重要會議

  • 耶路撒冷會議:於48年或49年召開,決定了外邦人加入教會要遵守的條件。
  • 希波公議會:於398年召開,決定了哪些作品及文獻能收錄於新約之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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