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尼亞州總督

澳洲君主在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塔斯曼尼亞州總督

塔斯曼尼亞總督(英語:Governor of Tasmania)是澳洲君主查理斯三世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他日常不行使實權,由國王根據塔斯曼尼亞州長的提議所欽命的,任命一般以5年為基礎,州長可請示國王延長其任期。[1]

快速預覽 塔斯曼尼亞總督, 尊稱 ...
塔斯曼尼亞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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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督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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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曼尼亞總督旗
現任
芭芭拉·貝卡英語Barbara Baker (judge) AC

自2021年6月16日
尊稱閣下
任期由君主酌情決定
設立1832年2月6日
首任亨利·楊爵士
關閉

總督府位於荷伯特市中心商業區東北部。塔斯曼尼亞州第一任生於澳洲的總督為士丹利·伯伯里。從士丹利·伯伯里起,歷任總督幾乎全出生於澳洲,其中僅彼得·安得伍是出生於英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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