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貝爾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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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貝爾定律(英語:Campbell's law)是一個源自社會學及心理學家唐納·坎貝爾英語Donald T. Campbell(Donald T. Campbell)的諺語[1]:「若一個社會指標被用於社會決策的程度越高,這指標就越容易受到腐化的壓力影響,也越傾向扭曲和腐化這指標所測定的社會過程(The more any quantitative social indicator is used for social decision-making, the more subject it will be to corruption pressures and the more apt it will be to distort and corrupt the social processes it is intended to monitor)。」[2]

在一個類似的註解上,坎貝爾也寫下了以下的內容:

在使用以一般競爭力為導向的正常教學方法的狀況下,考試可以是一個學習成效的有用指標;但是當考試分數變成教學的目標時,它就失去作為教育狀況有用指標的價值,同時也會導致學校教育受到不當的扭曲。(類似的偏頗也存在於對課程中的客觀測驗或入學測驗的使用之上。)[1]

坎貝爾定律可視為眼鏡蛇效應的一個例子。坎貝爾定律的原則有時被用以說明美國學校使用的高利害測驗英語high-stakes testing的副作用。[3]這些副作用有可能會以應試教育或赤裸裸地作弊的形式顯現。[4]一個例子是「學習─劣勢落差」(Learning-Disadvantage Gap)當中的「高利害測驗教育法則」。[5]

類似的法則

相近而不同名稱的概念也已被提出,其中的例子包括了古德哈特定律(Goodhart's law)和盧卡斯批判英語Lucas critique(Lucas critique)等等。另一個類似於坎貝爾定律相關的概念,在2006年,在英國研究人員Rebecca Boden與Debbie Epstein在一篇對循證政策(evidence-based policy)這個受到英國首相托尼·貝理雅支持的政策的分析中提出。在這篇研究中,Boden和Epstein提到說,一個嘗試將其決策奠基於事實證據之上的政府,最後會產出受到扭曲的資料,而這是因為政府會嘗試獲取並控制知識產出的過程所致,這使得他們認為受影響的研究結果應當被稱為「循政證據英語Policy-based evidence making」(policy-based evidence)比較恰當。[6]

當一個人扭曲決策過程以改進他們的表現分數時,他們常會有替代性的想法,開始認為說這些基準是測試他們真實表現的良好指標,即使事實不盡然如此也一樣。[7]

坎貝爾定律也帶來了一個更加正面但複雜的訊息。使用量化和非量化的各種指標來測量進度是重要的[8];然而,將量化資料用於評估之上,可以使這些指標受到扭曲與操縱,因此必須使用堅實的量度以減少資訊受到變造與操縱的可能性。在「對規劃之下的社會改變的影響的評估」(Assessing the Impact of Planned Social Change)[9]一文中,坎貝爾強調說「若一個社會指標被用於社會決策的程度越高,這指標就越容易受到腐化的壓力影響,也越傾向扭曲和腐化這指標所測定的社會過程。」坎貝爾定律也讓人們注意到了像是有教無類法案和力爭上游計劃(Race to the Top)等所處的狀態可能會損害教育。[10]

參見

註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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