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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统治的诸侯国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罕薩(烏爾都語:ہنزہ,Hunza),一譯洪扎,亦稱棍雜,是亞洲中部的一個已不存在的國家,位於今巴基斯坦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的罕薩山谷一帶,1892年至1947年是英屬印度的一個土邦,後成為巴基斯坦的土邦直至1974年為止。又名坎巨提(烏爾都語:کنجت),一譯乾竺特[1]、謙珠特、喀楚特。
坎巨提土邦的南面為英屬印度的吉爾吉特特區,西南面是那格爾土邦,東北與中國新疆省接壤,西北毗鄰阿富汗。
其居民信奉伊斯蘭教。該國都城為巴勒提特(Baltit,清代史料稱之為棍雜),位於今日克什米爾地區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罕薩縣卡里馬巴德。
大小和卓之亂被清朝平定後,坎巨提開始與清朝建立外交關係,並於1761年起成為清朝的朝貢國。晚清以後,該國被中國稱為坎巨提,簡稱坎部。自19世紀起,坎巨提成為英國、俄羅斯大博弈的重要爭奪地區。1891年,英國發動罕薩–那格爾戰役,征服坎巨提和那格爾。次年,坎巨提正式成為英屬印度的一個土邦。但坎巨提仍向清朝朝貢,因此後來引發了主權歸屬爭議,直到1963年中國才正式承認主權屬於巴基斯坦。1974年,坎巨提正式併入巴基斯坦。
數個世紀以來,坎巨提曾長期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該國由布魯紹人建立,其統治者稱號為圖姆(Thum),後改稱彌爾(Mir)。坎巨提統治者自稱是亞歷山大大帝的後代,他們視自己和中國皇帝為世界上最重要的領袖。[3]他們經常對山區生活的柯爾克孜族據點發起攻擊,將一些柯爾克孜族奴隸販賣給中國。[4]
大小和卓之亂被清朝平定後,克什米爾諸國始與清廷建立聯繫。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七月,坎巨提彌爾沙阿·希斯洛汗(黑斯婁)遣其子至葉爾羌(今新疆莎車)入貢,坎巨提成為中國的屬國[5]。其後定為三年一貢,貢物為砂金一兩五錢,分裝為十五袋,一般由其彌爾之子送至喀什噶爾。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或喀什噶爾道)按例賞給其大緞二端及糧餉等物。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坎巨提彌爾加贊法爾·阿里汗一世(夏孜牌爾)幫助清軍平定七和卓之亂,被賜予葉爾羌的熱瓦奇村作為外產。[6]坎巨提與英國控制下的克什米爾土邦為敵,在19世紀多次交戰。克什米爾多次被坎巨提所敗,向坎巨提進貢。
清代晚期,克什米爾和帕米爾地區成為俄羅斯、英國展開大博弈的前沿。俄國吞併中亞諸汗國後,勢力延伸至阿富汗北部和帕米爾。英國擔憂俄國從中亞入侵印度,也加緊對帕米爾南部各國的侵略。同治年間,新疆爆發動亂並遭阿古柏入侵,「中國內寇不靖,未遑遠略」[7],無暇顧及坎巨提等屬國。英國控制克什米爾後,坎巨提每年從英屬克什米爾領取補貼。光緒年間清軍收復新疆,坎巨提彌爾穆罕默德·加贊汗一世(俄則項)循舊例遣使貢金,清廷賞給其五品頂戴。1888年至1889年,俄國使者格羅姆切夫斯基、英屬印度官員榮赫鵬分別到訪坎巨提。
光緒十七年(1891年)末,英國軍隊繼續向帕米爾推進,發動了罕薩–那格爾戰役,攻佔了坎巨提及其鄰國那格爾(舊譯訥格爾)。那格爾彌爾向英軍投降,坎巨提彌爾薩法爾·阿里汗(賽必德艾里罕)則逃往中國[8],被旗官張鴻疇羈留於新疆蒲犁廳(今塔什庫爾干)。清廷採納新疆巡撫陶模之議,將賽必德艾里罕轉移至省城迪化(今新疆烏魯木齊)。中國駐歐公使薛福成與英國交涉,英外交大臣沙力斯伯里聲稱英國並無攻滅坎巨提之意,只因其輕慢英國官員,故示以懲戒。1892年,中英達成共識,清廷承認坎巨提為「兩屬之國」,並冊立薩法爾·阿里汗之弟穆罕默德·納齊姆汗(買買提艾孜木)為坎巨提彌爾;英國則將坎巨提視為英屬印度的一個土邦,並同意其繼續向中國納貢。光緒十八年(1892年),陶模委派阜康縣知縣田鼎銘、張鴻疇前往坎巨提,與英屬印度官員熱布生、克什米爾土邦的使節共同出席穆罕默德·納齊姆汗的冊封典禮。薩法爾·阿里汗則被羈禁在烏魯木齊長達十七年,後又被安置於庫車;其子米則拜爾被編往莎車之熱瓦奇村為民,餘眾被遣返回坎巨提。[9]。
1898年,英國為試探中國對帕米爾領土的態度,指使坎巨提要求租種中國蒲犁縣喇斯庫穆的土地。1899年3月,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就帕米爾劃界問題照會中國政府,提出一條新的帕米爾段邊界,試圖勸說中國放棄對坎巨提的宗主權,同時坎巨提放棄對中國所屬帕米爾東緣塔克敦巴什帕米爾、喇斯庫穆等土地(在今塔什庫爾干縣南)的要求。對此,喀什噶爾道黃光達指出,「塔敦巴什及喇斯庫穆地本屬中,乃雲印度代坎巨提讓與中國,誠所謂幻想奇談!」[10]。中國總理衙門與新疆巡撫商議未果,不久因義和團事作,最終擱置此事,被英人當作默許。
中華民國成立後,坎巨提停止向中國進貢。穆罕默德·納齊姆汗在位46年,1938年去世。穆罕默德·加贊汗二世繼位。1974年,坎巨提發生反對其彌爾統治的暴動,9月25日,巴基斯坦總理阿里·布托乘機取消坎巨提的獨立地位,其地被併入巴控克什米爾。10月3日,坎巨提末代彌爾穆罕默德·賈馬爾汗宣佈退位(2年後去世),同時宣佈同意坎巨提加入巴基斯坦。作為補償,賈馬爾汗仍被保留「彌爾」的頭銜,並允許其後代世襲此職,但沒有任何權力。
坎巨提地處新疆與南亞、西亞間的交通要道,以劫掠過往商隊和販賣奴隸為主要經濟來源。18至19世紀,奴隸制度和貿易仍存在於中亞、南亞地區。清廷統一新疆後,在回部地區仍允許農奴制度的存在。伯克們可以得到養廉地,並合法地使用燕齊(種地人,相當於農奴)勞作。由於這種需求,坎巨提成為外國奴隸輸入新疆的來源之一。由坎巨提販往新疆的外國奴隸通常是商人和運貨人,主要來自克什米爾、齊特喇爾和阿富汗一帶。這些奴隸經坎巨提或再由柯爾克孜人之手,被賣到喀什噶爾、英吉沙爾、葉爾羌(莎車)等地。1884年新疆建省後,清廷廢除了伯克制,明令禁止使用奴隸,但在很多地區蓄養奴隸的現象仍然存在。19世紀末,英國控制了克什米爾地區,逐漸限制其屬邦進行奴隸貿易,並向中國政府交涉,提出釋放新疆境內的外籍奴隸問題。1897年,中、英達成協議,中國釋放了新疆南部的所有英屬印度籍奴隸。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曾於1940年代主張坎巨提為中國領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初期印製的地圖中,仍將坎巨提、巴達克山等地畫為新疆省轄地[11]。1963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巴基斯坦政府簽署《中巴邊界協定》,確認坎巨提所在的罕薩河谷歸屬巴基斯坦控制下的克什米爾[12]。
坎巨提君主最初使用布魯夏斯基語稱號「圖姆」(Thum),後改用波斯語稱號「彌爾」,「彌爾」一詞與阿拉伯語中的「埃米爾」同義。不過,清代文書稱其統治者為「伯克」,或稱為「坎酋」。
君主[13] | 英文 | 清史譯名 | 在位年代 |
---|---|---|---|
薩利姆汗一世 | Mir Salim Khan I | 色里木 | ?—? |
沙阿·蘇丹 | Mir Shah Sultan Khan | 素爾坦 | ?—? |
沙阿巴茲 | Mir Shahbaz Khan | 巴孜 | 1701年—? |
沙阿伯克汗 | Mir Shahbeg Khan | 沙伯克 | ?—? |
沙阿·希斯洛汗 | Mir Shah Khisrow Khan | 黑斯婁 | 約1750年—1790年 |
米爾札汗 | Mir Mirza Khan | 米兒咱 | 1790年 |
薩利姆汗二世 | Mir Salim Khan II | 色里木[14] | 1790年—1825年 |
加贊法爾·阿里汗一世 | Mir Ghazanfar Ali Khan I | 夏孜牌爾 | 1825年—1864年 |
穆罕默德·加贊汗一世 | Mir Muhammad Ghazan Khan I | 馬哈麻俄則項 | 1864年—1886年 |
薩法爾·阿里汗 | Mir Safdar Ali Khan | 賽必德艾里罕 | 1886年—1891年 |
穆罕默德·納齊姆汗 | Mir Muhammad Nazim Khan | 買買提艾孜木 | 1892年9月15日—1938年7月22日 |
穆罕默德·加贊汗二世 | Mir Muhammad Ghazan Khan II | 1938年—1945年 | |
穆罕默德·賈馬爾汗 | Mir Muhammad Jamal Khan | 1945年—197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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