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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清(1524年—1590年),字公直、直卿、直甫[1],號寅所[1],諡恭肅,雲南都指揮使司雲南後衞軍籍浙江嘉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辰進士,萬曆間官至太子少保、吏部尚書。卒諡恭肅。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嚴清鄉試中舉;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聯捷甲辰科進士,授四川富順縣知縣,為官廉潔愛民,頗有名望。丁母憂歸鄉[2],之後起用邯鄲縣知縣。進入中央後,擔任工部主事、工部屯田司郎中[3],負責主持北京外城和皇陵,工程結束後,屬下沒有絲毫貪贓公款的行為。隨後父親去世[2],除服後,補兵部郎中,升任保定府知府,任內廢除每年的保定府到京師所承擔的庫役、賑災開墾荒地並逮捕盜賊,百姓將他與此前知府吳嶽齊名。歷遷易州副使、陝西參政、四川按察使[4]。隆慶元年,任四川右布政使[5],均以廉潔能幹而聞名,朝廷官員屢次舉薦[6]。
隆慶二年(1568年),嚴清以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5]。未上任,改為四川巡撫[7]。他在四川任內擔任巡撫多年,下屬畏懼他的威嚴、相互勸誡並加以自律,所以一時之間四川官員少有貪贓違法的案件。他廢除了團操成都的安排,並接受番人入貢。當時陝西民變流竄作案到四川境內,當時巡按御史王廷瞻彈劾嚴清縱容流寇。當時大學士趙貞吉進言勸阻,隆慶帝不聽,命解除嚴清官職,嚴清遂辭職不出仕[8]。
萬曆二年(1574年),明神宗起用嚴清為山西巡撫[9]。不久,萬曆三年,改為貴州巡撫[10],歷任南京[11]、北京大理寺卿[12]。萬曆五年,任刑部右侍郎[13],同年改吏部右侍郎[14]、吏部左侍郎[15],萬曆六年,擔任刑部尚書。當時張居正當政,各部尚書只有嚴清不攀附他。張居正死後,馮保家被抄,查到官員餽贈禮物的賬本,上面唯獨沒有嚴清名字,因此深得明神宗器重。恰逢吏部尚書梁夢龍被罷免,即以嚴清接替。他在任內對官員考察、任免親力親為,沒有官員僥倖升職。大臣們知道他廉潔簡樸,都不敢找他請託辦事。六個月後,他因病休息,明神宗之後仍多次詢問內閣他是否康復。萬曆十五年,兵部尚書空缺,特以楊博先例,起用嚴清擔任。然而使者抵達後,嚴清的病情更加嚴重,無法赴任。三年後,他因病去世。贈太子太保,諡恭肅[16]。
五世祖嚴子敬,曾祖嚴亮。祖父嚴暠。父嚴鍈 。母余氏。重慶下。岳父施昱。
有孫嚴昌祖 、嚴似祖。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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