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嘉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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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謨(1546年—1629年),明卿,號敬松,庠籍湖廣漢陽府漢川縣,世居承天府景陵縣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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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謨
大明太子太保南京吏部尚書
籍貫湖廣承天府景陵縣
字號字明卿
出生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二十五日
逝世崇禎二年(1629年)
配偶娶蕭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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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湖廣鄉試第六十八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名,二甲二十九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除戶部主事,萬曆四年(1577年)歷升員外郎、郎中,遷韶州府知府萬曆十年(1582年)五月遷四川副使,分巡瀘州。十四年升本省參政,十六年患病致仕。十七年升四川按察使,仍令致仕。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起復四川按察使,三十年升本省右布政使,三十四年二月轉左布政使,三十六年八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四十年七月以平滇寇功,加升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如故,四十一年升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兩廣,接替張鳴岡。四十三年二月平逆有功,且三品六年考滿,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四十五年三月升南京兵部尚書,四十七年六月改任工部尚書,四十八年六月改任吏部尚書

天啟元年(1621年),加太子太保,得罪魏忠賢,指示給事中孫傑彈劾周嘉謨,同年十一月周嘉謨求退,魏忠賢矯旨批准。大學士葉向高等請留周嘉謨,不准。天啟二年(1622年),廣寧失陷,周嘉謨彈劾兵部尚書張鶴鳴誤國。天啟五年(1625年)秋,魏忠賢黨人周維持又彈劾周嘉謨曲庇王安,遂削籍。

崇禎元年(1628年),被推薦為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崇禎二年(1629年),卒於任上,年八十四。贈少保[3]

家族

曾祖周侃;祖父周曰春;父周惇,母劉氏。具慶下[4]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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