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決策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公務員事務局(英語:Civil Service Bureau,CSB)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決策局之一,專責香港公務員事務。
歷史
1970年6月,輔政司署銓敍科成立,首長為銓敍司,取代原輔政司署人事組,負責管理公務員一切事宜。[1]於1970年代,據當時的輔政司羅弼時呈交予英國的機密文件中顯示,銓敍司為一敏感職位,應由英國人出任。[2]儘管1987年已有香港出生,印度裔的高禮和就任,但直至1993年前所有銓敍司皆非華人,屬最遲一批有華人首長的政府部門。1991年,銓敍科改稱公務員事務科,首長為公務員事務司。1997年回歸後,公務員事務科改稱公務員事務局。
2002年,行政長官董建華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將所有局長由公務員職位改為政治委任。但為平息公務員疑慮,規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須由公務員轉任;而且委任期滿後可返回公務員崗位[3](即俗稱「旋轉門」)。而公務員事務局不設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亦是唯一有此安排的決策局。
2020年,聶德權以非公務員的身份獲委任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被指違反政府與公務員的協定。
歷任首長
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管轄部門
註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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