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英語:All-Malaya Council of Joint Action; abbrev. AMCJA )是一個英屬馬來亞政治和公民組織的聯盟,其成立的目的是參與制定戰後的馬來亞憲法,為獨立做準備,並反對《馬來亞聯合邦憲法提案》(也稱為「聯合邦提案」或「英馬提案」)。這一憲法提案最終形成了《馬來亞聯合邦協議》的基礎[1]

Quick Facts 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All-Malaya Council of Joint Action, 簡稱 ...
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
All-Malaya Council of Joint Action
簡稱AMCJA
領袖陳禎祿
成立1946年12月14日
解散1948年
總部新加坡
馬來西亞政治
政黨 · 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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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背景

為了解決戰前英國統治馬來亞中的一些行政不連貫性,殖民政府制定了一項憲政發展政策。該政策結合了憲政統一和馬來亞境內共同公民權的雙重目標,作為憲法發展的基礎,最終使馬來亞實現自治和領土獨立[1][2]。第一項計劃呼籲將馬來聯邦馬來屬邦合併成一個更大的聯邦,稱為馬來亞聯邦。這一計劃預計檳城馬六甲將脫離海峽殖民地加入新的聯邦,而新加坡仍然是一個單獨的直轄殖民地[3]

馬來人對聯邦的強烈反對是自發和普遍的,因為馬來亞聯邦計劃被視為背離了英國傳統的親馬來政策,並剝奪了馬來統治者的主權,而大多數非馬來人普遍對這些建議持分歧態度或漠不關心[4][5]。對戰後重建的關注以及缺乏現有的以馬來亞為中心的政治話語意味着,即使是像海峽華人和第二代非馬來人這樣最有可能將馬來亞視為家園的社群也未能意識到馬來亞聯邦的含義,直到英國放棄這一計劃為止。只有公開的反殖民組織,如激進的馬來亞共產黨和更溫和的,由受過英語教育的左派於1945年在新加坡建立的馬來亞民主同盟,支持這一計劃,但警告新加坡也必須被納入聯邦[1]

由於馬來人普遍反對,英國政府與馬來貴族和巫來由人統一組織(「巫統」)進行了秘密談判,因為他們不願意允許馬來人像在荷屬東印度群島的當地居民公開武裝反抗荷蘭人一樣,反對聯邦。他們擔憂這種情緒會發展為反英情緒。當英國同意保守的馬來人的要求和提出《馬來亞聯合邦憲法提案》——內容包括針對非馬來社區的制度化障礙以及缺乏馬來亞獨立進程——的消息傳出時,人們開始考慮建立統一戰線來反對這些提案。

統一戰線的策劃

1946年11月19日,反對者召開會議討論建立統一戰線的問題。出席本次會議的有:[6]

More information 名字, 所屬政黨和組織 ...
名字 所屬政黨和組織
阿末·博斯達曼 馬來亞馬來國民黨
慕沙阿末馬來語Musa Ahmad
劉逸芬 馬來亞共產黨
蔡伯祥
傑拉德·德·克魯茲 馬來亞民主同盟
H·B·塔拉拉 無所屬
邱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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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陳禎祿拍來的電報, 會議採納了三項基本原則:[6]

  • 一個包括新加坡的統一的馬來亞
  • 一個民選的中央政府和州議會
  • 任何將馬來亞視為永久家園和效忠對象的當地居民都將賦予公民權

建立

1946年12月14日,馬來亞民主同盟在新加坡召開了一場會議,與會政黨和組織包括馬來亞馬來國民黨馬來亞印度國民大會黨和其他組織。會議的目的是:

「通過其組織和協會,為各個族群提供機制,就與馬來亞未來憲法有關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從而避免代表權分裂和自私的危險。」

這個會議的直接結果是聯合行動理事會(CJA)的成立,其成員包括馬來亞民主同盟、馬來國民黨、國大黨、馬來亞職工總會(隨後劃分為新加坡職工總會英語Singapore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和泛馬來亞職工總會)、新加坡文員工會英國海峽華人協會新加坡印度商會新加坡淡米爾人協會新加坡婦女協會[5][6]。理事會依據11月會議上採納的三項基本原則活動。陳禎祿被選為理事會主席,馬來亞民主同盟的保羅·埃伯為總秘書。12月16日,聯合行動理事會向時任英國殖民地事務副大臣英語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阿瑟·克里奇·瓊斯英語Arthur Creech Jones遞交了一份抗議備忘錄,宣佈聯合行動理事會打算抵制為討論和實施《英馬提案》而設立的諮詢委員會。

1946年12月22日,聯合行動理事會擴大為泛馬聯合行動理事會(PMCJA),新成員包括泛馬來亞職工總會、檳城、馬六甲、雪蘭莪和霹靂的文員工會、雪蘭莪印度商會雪蘭莪婦女協會馬來亞新民主青年團馬來亞人民抗日軍退伍同志會新加坡華人公會馬來亞農民協會陳禎祿再次當選主席,秘書長則由馬來亞民主同盟的傑拉德·德·克魯茲接任[6][7]

泛馬聯合行動理事會尋求獲得英國政府的認可,作為唯一的代表機構與英國政府進行談判,以便根據迄今為止尚未徵求過的那部分民眾的意願修改憲法[7]。然而,與馬來貴族和巫統談判後的《英馬提案》還是於1946年12月24日作為政府白皮書發佈[8],同時發佈的還有總督愛德華·根特英語Edward Gent的說明,表示英國政府有條件地接受這些提案,前提是:

「馬來亞所有感興趣的族群都有充分和自由的機會表達他們的觀點」[5]

主要活動

《人民憲章》

隨着馬來亞各地舉行的示威活動,對《英馬提案》的反對聲浪日益加劇,反對者開始進行磋商,以準備向英國政府提出另一套提案。1947年2月22日,反對《英馬提案》的左翼馬來組織在馬來亞馬來國民黨的領導下組成人民力量中心(PUTERA)[4]。3月,泛馬聯合行動理事會和人民力量中心結盟,組成PMCJA-PUTERA聯盟。聯盟採納了十點原則,其中包括聯合行動理事會的三項基本原則,作為憲法草案的基礎:[6]

  • 一個包括新加坡的統一的馬來亞
  • 一個民選的中央政府和州議會
  • 任何將馬來亞視為永久家園和效忠對象的當地居民都將賦予公民權
  • 馬來統治者將成為立憲君主。英國人不再有權力影響或勸告馬來統治者,民選的聯邦諮詢理事會則取而代之
  • 回教及馬來習俗將由馬來人主控的一個特別理事會負責,而非蘇丹們
  • 讓馬來人在所有領域能得以進步而給予特別權益
  • 馬來語作為官方語言
  • 制定國旗和國歌,國旗的紅帶必須在白帶之上
  • 馬來亞人民的國籍是馬來人
  • 馬來亞的國防及外交事務將由馬來亞及英國政府共同負責

由於擔心「泛馬來亞」一詞的含義,如馬來亞中華總商會等組織認為這一詞彙帶有共產主義色彩,馬來國民黨則認為該詞彙僅包含非馬來人,1947年8月,泛馬聯合行動理事會改名為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AMCJA),PMCJA-PUTERA聯盟也改名為AMCJA-PUTERA聯盟[6][9]

AMCJA-PUTERA聯盟的憲法草案於1947年8月10日被兩個組織旗下的各政黨和組織所接納,9月21日以《人民憲章》的名義向大眾公開[10]。《人民憲章》和收到政府諮詢理事會的報告後於1947年6月公佈的經修改的《英馬提案》[11]的差異如下:[12]

More information 《人民憲章》[10], 修改後的《英馬提案》[11] ...
《人民憲章》[10] 修改後的《英馬提案》[11]
一個包括新加坡的統一的馬來亞 一個不包括新加坡的馬來州屬和前海峽殖民地組成的聯合邦
一個民選的中央政府和州議會 一個由英國駐馬來亞高級專員英語List of high commissioners of the United Kingdom for Malaya領導的官委行政會議和由五十名民選成員、十四名官委成員和十一名自由成員(九個馬來州屬的州務大臣和檳城與馬六甲的一名代表)組成的立法會
任何將馬來亞視為永久家園和效忠對象的當地居民都將賦予公民權 強制規定出生資格、語言測試和長期居住期限,有效地限制了當地的非馬來人獲得公民身份[6]
馬來統治者將成為立憲君主。英國人不再有權力影響或勸告馬來統治者,民選的聯邦諮詢理事會則取而代之 馬來統治者被承認為立憲君主,擁有固有的特權和權力
回教及馬來習俗將由馬來人主控的一個特別理事會負責,而非蘇丹們 回教及馬來習俗由蘇丹們掌控
讓馬來人在所有領域能得以進步而給予特別權益 讓馬來人在所有領域能得以進步而給予特別權益
馬來語是官方語言 馬來語和英語是官方語言
制定國旗和國歌 制定國旗,國歌尚未制定
馬來亞人民的國籍是馬來人 馬來亞人民的國籍尚未有特定名稱
馬來亞的國防及外交事務將由馬來亞及英國政府共同負責 所有政府職務仍屬於高級專員和英國政府的特權
成立一個種族委員會,以阻止任何基於種族或宗教的歧視性立法 沒有這樣的委員會
規定成立一個由英國高級專員主持的,由馬來統治者組成的統治者會議。在前三屆聯邦立法機構任期內保留55%的馬來人代表,以鞏固英屬馬來亞的主權 統治者會議正式成立。聯邦立法會中民選代表的種族比例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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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馬總罷市

馬來亞中華總商會認為修訂後的《英馬提案》是專制和不負責任的,它將無限期地推遲馬來亞的獨立。總商會決定與AMCJA-PUTERA聯盟合作,因為它已用盡所有憲法上訴渠道(總商會是政府諮詢委員會的參與者),也曾上訴至英國議會要求成立皇家委員會來審查和推翻修訂後的《英馬提案》[6]

整個九月,反對修訂憲法批准的聲浪不斷增長,反對者在馬六甲和怡保成功組織了抗議活動。受到這次成功的鼓舞,總商會決定發起全國範圍的罷市,並邀請AMCJA-PUTERA支持罷市。1947年10月20日,總罷市正式開始,此時恰逢英國議會會議開幕,屆時將討論修訂後的《英馬提案》。這場總罷市被稱為全馬總罷市[6]

儘管巫統在峇眼拿督縣等農村地區舉行反示威活動,導致種族緊張局勢加劇,使這些地區計劃的罷市被取消[6],全馬總罷市依然取得了輝煌的勝利[13]

全馬總罷市在李光前為主席的新加坡中華總商會的支持下,在新加坡也順利開展[14]

消亡

儘管全馬總罷市取得輝煌勝利,政府也沒有做出任何讓步,總商會和AMCJA-PUTERA之間也開始出現分歧。第二次罷市計劃於1948年2月1日展開,但由於總商會沒有提供財政支持而中止,並淪為泛馬來亞職工總會的孤立罷工[6]。由於國共內戰加劇,國民黨的同情者也開始遊說總商會,要求它撤回對AMCJA-PUTERA的支持[15]

1948年2月1日基於修訂憲法提案的馬來亞聯合邦憲法的實施以及馬共決定發動武裝叛亂標誌着AMCJA-PUTERA聯盟和整個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終結的開始。隨着全國進入緊急狀態,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各成員要麼退出理事會,轉入地下,要麼如馬來亞民主同盟一樣自願解散[6],而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作為一個整體也自然消亡了。

接下來十年裏馬來亞的主流政治發展由保守派和親英團體主導,這對獨立後的馬來亞以及後來的馬來西亞未來幾十年的歷史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4][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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