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志(?—?),字猛略,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追尊魏烈帝拓跋翳槐的後裔,內都大官、河間敬公拓跋齊之孫,武川鎮將、建陽子拓跋蘭之子,北魏宗室、官員。
元志年輕時精明強幹,博覽群書,很有文采,出任洛陽縣縣令,不迴避豪強高官,與御史中尉李彪爭奪道路,同時入宮求見,當面向魏孝文帝元宏陳述得失。李彪說:「太子的車輛和三公的衛士鼓吹都要避讓御史中尉,哪有洛陽縣令與臣對抗的道理?」元志說:「我是皇帝之鄉的縣令,普天之下的人誰不編入戶籍,豈能低頭和眾官相同,避讓中尉?」魏孝文帝說:「洛陽是我的豐縣和沛縣,自然應該讓你們分道揚鑣。從今以後,你們可以劃分道路行走。」等到出宮,元志和李彪拿起尺子丈量道路,各取一半。魏孝文帝對邢巒說:「這孩子還可以,所謂王孫公子,不鏤刻而自己雕琢。」邢巒說:「經過霜露的枝條,大多強勁有氣節,落在主枝上的,不是鸞鳥就是鳳凰。」員外郎馮俊是馮昭儀的弟弟,依仗權勢肆意毆打居住地的里正。元志命令主管官吏將馮俊逮捕,判處刑罰免除官職。元志因此忤逆旨意,被降為太尉主簿,很快擔任從事中郎[1][2][3]。
北魏軍隊南征的時候,魏孝文帝身穿便服觀察作戰的地方,有支箭射向魏孝文帝,元志用身體遮擋,魏孝文帝得以脫險,元志的眼睛中箭,因此一隻眼睛失明。元志代理恆州刺史[3]。魏宣武帝元恪時期,元志出任荊州刺史。永平二年(509年)三月,元志率領七萬軍隊進攻南梁的潺溝,驅趕逼迫當地的蠻人,蠻人紛紛渡過漢江向南梁投降。南梁雍州刺史、吳平侯蕭景命令司馬朱思遠、寧蠻長史曹義宗、中兵參軍孟惠俊在潺溝攻擊元志,大獲全勝,斬獲首級一萬多,元志長史杜景被俘虜[4][5][6]。熙平元年(516年)正月,南梁恆農郡太守王世定進犯北魏邊境,元志大敗南梁軍隊,斬殺了王世定等人,將南梁軍隊全部俘虜[7][8][9]。元志回朝後,御史中尉王顯上奏元志在荊州時期強行買良民為婢女,兼併剩餘的物品請求上供朝廷,元志遇到大赦免罪。魏孝明帝元詡初年,元志兼任廷尉卿,後來替代李崇出任揚州刺史[10][11],獲賜爵建忠伯。元志在揚州的威名雖不如李崇,也為荊楚之人所忌憚,很快又出任雍州刺史[12][13][14]。
元志晚年沉溺於聲色伎藝,在揚州時,身邊侍奉的人將近一百人,器物服飾珍奇美麗,在當時可以說是第一。等到在雍州,元志更加崇尚奢侈,聚斂沒有極限,聲名於是受損[15][14]。
正光五年(524年)六月,莫折大提謀反,秦州刺史李彥被殺,魏孝明帝元詡詔令元志擔任西征都督前往討伐[16][17][18]。莫折念生派遣他的弟弟莫折天生駐紮在隴口,與元志對峙。八月甲午(524年9月29日),元志在隴東被打的大敗,於是放棄軍隊逃回岐州[19][20][21],莫折天生的軍隊於是攻打城池。岐州刺史裴芬之懷疑城中的人與莫折念生的人暗中勾結,將要把他們全部放出城,元志不聽從。岐州城中的人果然打開城門招引莫折天生的部眾,十一月戊申(524年12月12日),岐州被攻陷[22],元志和裴芬之被鎖住送到上邽交給莫折念生,兩人都被殺死[23]。魏節閔帝元恭初年,朝廷贈予元志尚書僕射、太保[24][25][26]。
《魏書·卷十四·列傳第二》:子志,字猛略。少清辯強幹,歷覽書傳,頗有文才。為洛陽令,不避強御,與御史中尉李彪爭路,俱入見,面陳得失。彪言,御史中尉避承華車蓋,駐論道劍鼓,安有洛陽縣令與臣抗衡。志言神鄉縣主,普天之下誰不編戶,豈有俯同眾官,避中尉?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及出,與彪摺尺量道,各取其半。高祖謂邢巒曰:「此兒竟可,所謂王孫公子,不鏤自雕。」巒曰:「露枝霜條,故多勁節,非鸞則鳳,其在本枝也。」員外郎馮俊,昭儀之弟,恃勢恣撾所部里正。志令主吏收系,處刑除官。由此忤旨,左遷太尉主簿。俄為從事中郎。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子志,字猛略,少清辯強幹,歷覽書傳,頗有文才。為洛陽令,不避強御,與御史中尉李彪爭路,俱入見,面陳得失。彪言:「御史中尉辟承華車蓋,駐論道劍鼓,安有洛陽令與臣抗衡?」志言:「神鄉縣主。普天之下,誰不編戶?豈有俯同眾官,趨避中尉?」孝文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及出,與彪摺尺量道,各取其半。帝謂邢巒曰:「此兒竟可,所謂王孫公子,不鏤自雕。」巒曰:「露竹霜條,故多勁節,非鸞則鳳,其在本枝也。」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員外郎馮俊,昭儀之弟,恃勢恣撾所部里正,志令主吏收系,處刑除官。由此忤旨,左遷太尉主簿。俄為從事中郎。車駕南征,帝微服觀戰所,有箭欲犯帝,志以身鄣之,帝便得免。矢中志目,因此一目喪明。以志行恆州事。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八年三月,魏荊州刺史元志率眾七萬寇潺溝,驅迫群蠻,群蠻悉渡漢水來降。議者以蠻累為邊患,可因此除之。景曰:「窮來歸我,誅之不祥。且魏人來侵,每為矛盾,若悉誅蠻,則魏軍無礙,非長策也。」乃開樊城受降。因命司馬朱思遠、寧蠻長史曹義宗、中兵參軍孟惠俊擊志於潺溝,大破之,生擒志長史杜景。
《南史·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一》:八年,魏荊州刺史元志攻潺溝,驅迫群蠻,群蠻悉度漢水來降。議者以為蠻累為邊患,可因此除之。景曰:「窮來歸我,誅之不祥。且魏人來侵,每為矛楯,若悉誅蠻,則魏軍無礙,非長策也。」乃開樊城受降,因命司馬朱思遠、寧蠻長史曹義宗、中兵參軍孟惠俊擊志於潺溝,大破之。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七·梁紀三》:三月,魏荊州刺史元志將兵七萬寇潺溝,驅迫群蠻,群蠻悉渡漢水來降,雍州刺史吳平侯昺納之。綱紀皆以蠻累為邊患,不如因此除之,昺曰:「窮來歸,我誅之不祥。且魏人來侵,吾得蠻以為屏蔽,不亦善乎!」乃開樊城受其降,命司馬朱思遠等擊志於潺溝,大破之,斬首萬餘級。志,齊之孫也。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熙平元年春正月戊辰朔,大赦,改年。荊沔都督元志大破蕭衍軍,斬其恆農太守王世定等。
《北史·卷四·魏本紀第四》:熙平元年春正月戊辰朔,大赦,改元。荊沔都督元志大破梁軍。
《魏書·卷九十八·列傳第八十六》:熙平元年正月,衍遣其恆農太守王定世等寇邊,都督元志破之,斬定世,悉俘其眾。
《魏書·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四》:崇累表解州,前後十餘上,肅宗乃以元志代之。
《北史·卷四十三·列傳三十一》:崇累表解州,前後十餘上,孝明乃以元志代之。
《魏書·卷十四·列傳第二》:車駕南征,高祖微服觀戰所,有箭欲犯帝,志以身障之,高祖便得免。矢中志目,因此一目喪明。以志行恆州事。世宗時,除荊州刺史,還朝,御史中尉王顯奏志在州日,抑買良人為婢,兼剩請供。會赦免。肅宗初,兼廷尉卿。後除揚州刺史,賜爵建忠伯。志在州威名雖減李崇,亦為荊楚所憚。尋為雍州刺史。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宣武時,除荊州刺史。還朝,御史中尉王顯奏志於在州日抑買良人為婢,兼乘請供朝,會赦免。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明帝初,兼廷尉卿。後除揚州刺史,賜爵建忠伯。志在州,威名雖減李崇,亦為荊楚所憚。尋為雍州刺史。晚年耽好聲伎,在揚州日,侍側將百人,器服珍麗,冠於一時。及在雍州,逾尚華侈,聚斂無極,聲名遂損。
《魏書·卷十四·列傳第二》:晚年耽好聲伎,在揚州日,侍側將百人,器服珍麗,冠於一時。及在雍州,逾尚華侈,聚斂無極,聲名遂損。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六月,秦州城人莫折太提據城反,自稱秦王,殺刺史李彥。詔雍州刺史元志討之。
《魏書·卷一百五之二·志第二》:五年二月庚寅,月在參,暈畢、觜、參兩肩、東井、熒惑、五車一星。占曰「兵起」。六月,秦州城人莫折大提據城反,自稱秦王,詔雍州刺史元志討之。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梁紀六》:是月,城內薛珍等聚黨突入州門,擒彥,殺之,推其黨莫折大提為帥,大提自稱秦王。魏遣雍州刺史元志討之。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八月甲午,元志大敗於隴東,退守岐州。
《北史·卷四·魏本紀第四》:八月甲午,雍州刺史元志西討,大敗於隴東,退守岐州。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梁紀六》:甲午,都督元志與戰於隴口,志兵敗,棄眾東保岐州。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十有一月戊申,莫折天生攻陷岐州,執都督元志及刺史裴芬之。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梁紀六》:莫折天生進攻魏歧州,十一月,戊申,陷之,執都督元志及刺史裴芬之,送莫折念生,殺之。
《魏書·卷十四·列傳第二》:及莫折念生反,詔志為西征都督討之。念生遣其弟天生屯隴口,與志相持。為賊所乘,遂棄大眾奔還岐州。賊遂攻城。刺史裴芬之疑城人與賊潛通,將盡出之,志不聽。城人果開門引賊,鎖志及芬之送念生,見害。前廢帝初,贈尚書僕射、太保。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及莫折念生反,詔志為西征都督討之。念生遣其弟天生屯隴口,與志相持,為賊所乘,遂棄大眾奔還岐州。賊遂攻城,州刺史裴芬之疑城人與賊潛通,將盡出之,志不聽。城人果開門引賊,鎖志及芬之送念生,見害。節閔初,贈尚書僕射、太保。
《魏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五十九》:正光末,元志西討隴賊,軍敗退守岐州,為賊所圍。城陷,志與芬之並為賊擒送於上邽,為莫折念生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