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的牌子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為中共中央宣傳部對外加掛的牌子。
沿革
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通知》,同時組建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文明辦),作為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正部級辦事機構,設在中共中央宣傳部,由中央宣傳部代管。中央文明辦主任一般由中宣部常務副部長兼任。[來源請求]
職責
根據有關規定,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承擔下列職能:
- 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工作安排,做好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工作。
- 調查了解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決議貫徹落實的情況,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反映並提出建議。
- 組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的交流推廣。
- 負責委員會的文秘、會務工作。管理中央級文化事業建設費。
- 完成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前身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設置下列機構:
- 秘書局
- 一局
- 二局
- 三局
歷任領導
-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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