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研制的一款轻型战车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I號戰車(德語:Panzerkampfwagen I, Pz. Kpfw. I)是納粹德國於1930年代研製的一款輕型戰車或小戰車,編號為Sd. Kfz. 101。I號戰車自1932年開始設計,並於1934年開始大量生產,它原先僅作為德軍建構新一代的裝甲戰鬥與技術時所使用的訓練車輛,但後來將其投入了西班牙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波蘭、法國、蘇聯、北非戰場以及中國在抗日戰爭中使用。一號戰車於西班牙累積了使用經驗,幫助德軍分別於1939年和1940年擊敗了波蘭與法國,到了1941年,I號戰車的底盤被用於製造突擊炮和驅逐戰車。別國將I號戰車進行升級改裝來延長其服役壽命,在西班牙軍隊中一直服役到1954年。
I號戰車 Panzerkampfwagen 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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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輕型坦克 小戰車 |
原產地 | 德國 |
服役記錄 | |
服役期間 | 1934~1954年 |
參與戰爭/衝突 | 西班牙內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 中國抗日戰爭 |
生產歷史 | |
研發日期 | 1934年 |
生產商 | 亨舍爾、MAN、克虜伯、戴姆勒 |
生產日期 | 1935~1940年 |
製造數量 | 1,563輛(不含衍生車型) |
基本規格 | |
重量 | A型:5.4噸;B型:5.8噸 |
長度 | A型:4.02米;B型:4.42米 |
寬度 | 2.06米 |
高度 | 1.72米 |
操作人數 | 2人(車長及駕駛員) |
裝甲 | 7~13毫米 |
主武器 | 2挺7.92毫米MG13通用機槍(A型和B型) |
發動機 | A型:克虜伯M305 4缸氣冷汽油引擎 B型及以後:邁巴赫NL 38 TR 6缸液冷汽油引擎 A型:59馬力;B型及以後:98馬力 |
功率/重量 | 11.1馬力/噸 |
懸掛 | 橢圓鋼板彈簧 |
作戰範圍 | A型:140公里 B型:170公里 |
速度 | A型:37公里/時 B型:40公里/時 |
I號戰車的戰鬥表現受限於其薄弱的裝甲和僅兩挺MG13通用機槍的貧弱火力,由於被設計成訓練車輛,I號戰車無法與同時期其他國家的輕型戰車相比,如蘇聯的T-26。雖然在戰鬥表現中顯得脆弱,但在1939年9月至1941年12月間,I號戰車仍佔德軍戰車中相當大的比重,並被投入期間的各大戰役中使用。小型且脆弱的I號戰車在重要性上可能比不過其他一些著名的德軍戰車,如IV號戰車、虎式和黑豹戰車等,但它在納粹德國於二戰初期的一連串閃電戰攻勢與勝利中佔有相當的地位。
1919年簽訂的凡爾賽條約禁止德國設計、生產和使用戰車。條約同時規定任何生產「裝甲戰鬥車輛、戰車及類似的可以用于軍事用途的機器」的人都要被除以罰款十萬馬克和最高監禁六個月的處罰[1]。
儘管德國國防軍人力和技術上受到凡爾賽條約的限制,數名國防軍軍官設立了一個秘密總參謀部辧公室,用來研究未來的戰略。雖然提出戰車作為新式武器得到上級冷漠的回應,德國企業卻被鼓勵研究戰車設計,同時軍方與蘇聯和瑞典秘密地合作[2]。他們在研究時取得珍貴的技術資料,後來證明對德國的戰車設計有很大貢獻[3]。1926年,德國萊茵金屬和戴姆勒-奔馳在蘇聯喀馬戰車學校,製造了安裝75毫米主炮的戰車原型——「大拖拉機」(德語:Großtraktor)[4]。1928年,又製造出更新的安裝37毫米主炮的戰車原型「小拖拉機」(德語:Leichttraktor)[4][5]。當「大拖拉機」開始在第1裝甲師服役時,「小拖拉機」仍在測試中[4]。
在1920年代未至1930年代初,德國戰車理論有兩個領導者,奧斯瓦爾德·盧茨將軍和其參謀長海因茨·古德林中校。古德林的理論後來較有影響力,及變得很普及化[6]。古德林最終設想了裝甲軍團,由三種戰車組成,第一種包括移動速度較慢的歩兵戰車(大炮較小口徑,和少量機關槍)。古德林說,歩兵戰車需擁有厚裝甲,以防禦敵人的反戰車炮和火炮。第二種是一種用作快速突破的戰車,需有足夠厚的裝甲防禦敵人的反戰車炮,還會有75毫米主炮。第三種是重型坦克,這種戰車將有150毫米主炮,及更厚的裝甲,以攻破敵人防禦工事。這種戰車將重達70至100噸,但是當時工業技術水平無法讓這種武裝量產[7]。
阿道夫·希特拉在德國掌權後,批准成立裝甲師。古德林簡化了他的建議,改為建議設計一種裝甲戰鬥車輛(演變成III號戰車),及用作突破的戰車(IV號戰車)[8]。當時的軍人並沒有操作戰車的經驗,所以德國軍方訂制了一種用作過渡的戰車以用作訓練人員。這種戰車後來就演變成一號戰車[9]。
I號戰車的設計歷史可追塑至1932年,當時一種叫「農用拖拉機」(德語:Landswirtschaftlicher Schlepper, LaS)的裝甲戰鬥車輛。LaS原本並不是用作訓練德國裝甲兵,而是讓德國工業界準備好大量製造戰車[10]。1932年7月,克虜伯發表了名為「蘭德斯維克克虜伯A型」(德語:Landswerk Krupp A, LKA)的戰車原型,有大型炮塔T和兩挺7.92毫米MG13通用機槍 [11] 。在當時,即使是當時最薄的裝甲,機槍也不能對付,這些限制令I號戰車的用途變成了訓練[12]。
亨謝爾、MAN、克虜伯、戴姆勒和萊茵金屬合作製造出可供大量生產的LKA,把固定炮塔換成可旋轉炮塔。此設計被接納後,LKA在1934年投入服役[3]。在生產前,這批戰車被稱為LaS和LKA。1938年,德國政府將其命名為「A號」(德語:Ausführung A) [13]。首15輛在1934年2月至3月生產的戰車沒有旋轉炮塔,所以它們被用作訓練[14]。在生產了這批戰車後,可供戰時使用的A號正式開始生產。A號的裝甲很薄,最厚也只有13毫米。A號也有一些設計缺陷,例如平衡和引擊過熱等[15]。操作時,駕駛坐在車箱內的位置,用傳統的轉向槓桿來控制戰車,而指揮官則於炮塔,也同時操作戰車的機槍。兩名人員可以透過語音管溝通[16]。 機槍彈藥存分別放在5個彈匣內,每個彈匣有25發子彈。[17]。
I號戰車的首次實戰為1936年的西班牙內戰,德國支援此戰車給佛朗哥的國民軍,期間測試各項功能,不過在作戰中已經凸顯出I號戰車的火力及防護力皆不如蘇制T-26。
除了歐洲外,中華民國在1936年訂購了150輛I號戰車A型[18][19],並進口了其中的16輛I號戰車A型[20]並納入陸軍裝甲兵團第三連編制,其他訂單因抗日戰爭爆發後被德國陸續取消[18]:59。當時稱「克虜伯式戰車」。
另據克虜伯公司的資料[21],這批一號戰車是1936年第三季度售予中國政府的15輛I號LaS型二手戰車,總價103萬德國馬克。1937年6月22日在南京完成卸船。由於包裝不善,導致車輛部件在海運途中發生嚴重鏽蝕。長江中下游平原地區遍佈水稻田,I號戰車車底距地面高度足夠可在乾涸的水稻田內行駛,但無法翻越田埂和溝渠堤岸。誘導齒高度僅45毫米,在越野行駛時行走機構內積存大量的泥草混合物,導致誘導齒實際外露高度僅有15至20毫米,因而極易甩脫履帶。相形之下,中國裝備的英制維克斯6噸戰車與卡登-洛伊德超輕型坦克履帶誘導齒更長而優於LaS的越野能力。
在隨後的淞滬會戰時留守南京,南京保衛戰中與戰防炮教導隊第二營一部編組為戰炮分隊,其一排先在南京外圍淳化鎮據點狙擊日軍,殺敵頗重,但旋即被敵機摧毀2輛,並拋錨1輛而放棄,之後戰炮分隊擔任南京衛戊司令部總預備隊之一,忽聞南京撤守導致的大混亂下因無法渡河而遭到日本皇軍俘虜,全車盡沒[18]:53~55[22],還被日軍拿去靖國神社展示,為了避免破壞與德國即將締結的同盟關係故稱其為蘇製。
年份 | 1934 | 1935 | 1936 | 1937 | 1942 | 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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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量 | 54 | 851 | 557 | 31 | 70 | 1,563 |
年份 | 底盤 | 上部結構 | 炮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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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 | 31 | 0 | 0 |
1934 | 337 | 54 | 54 |
1935 | 811 | 851 | 851 |
1936 | 574 | 565 | 557 |
1937 | 114 | 255 | 31 |
1938 | 0 | 22 | 0 |
1939 | 0 | 0 | 0 |
I號戰車為輕型雙人座戰車,車身裝甲極為薄弱,且有許多明顯的開口、縫隙以及縫合處。齒輪箱為標準的商用撞擊式,共有5個前進檔和1個倒車檔。車身乘載系統外部有大型的橫槓,自外部連結每個路輪的輪軸直到惰輪為止。履帶的驅動輪位於前方,以致戰車底板下方有跟傳動軸從引擎經由駕駛的腳旁連接到驅動輪。2名成員共用同一間戰鬥艙,駕駛從車旁的艙門進入,而車長則由炮塔上方進入。在艙蓋完全閉合的情況下,車內成員的視野極為不佳,實際上車長大多冒出炮塔以求更佳的視野。炮塔是手動轉動,由車長負責操控炮塔上的2挺機槍,共攜有1,525發彈藥。
基本規格[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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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 4.42米 |
寬 | 2.06米 |
高 | 1.7米 |
最大裝甲厚度 | 13毫米 |
武裝 | 2挺7.92毫米MG13通用機槍 |
戰鬥重量 | 5.8噸 |
引擎 | 邁巴赫NL 38 TR六汽缸液冷汽油引擎 |
功率 | 100馬力 |
最高速度 | 40公里/時 |
最大行動距離 | 170公里 |
涉水高度 | 0.58米 |
攀爬垂直障礙 | 0.36米 |
跨越壕溝距離 | 1.4米 |
傳動裝置 | 5前1後 |
無線電通訊電台 | FuG2 |
有一輛I號戰車B型被改裝為安裝柴油引擎的試驗性樣車,但其只能提供45馬力的功率,所以使用柴油引擎的方案是被否決了。
在西班牙內戰期間,部分被繳獲的I號戰車B型被改裝後安裝上了法國的25毫米哈奇開斯M1934/37反戰車炮重新投入使用。同時,部份參戰的I號戰車B型實驗性的改動炮塔,換上了意大利的20毫米布雷達M1935輕型高射炮以改善其戰鬥性能。
特別規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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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 4.19米 |
寬 | 1.92米 |
高 | 1.945米 |
武裝 | 1挺7.92毫米MG34通用機槍和1挺7.92毫米EW 141機槍(使用7.92×94毫米反戰車槍彈) |
戰鬥重量 | 8噸 |
正面裝甲厚度 | 30毫米 |
側面裝甲厚度 | 14.5毫米 |
引擎 | 邁巴赫HL 45 P 六汽缸液冷汽油引擎 |
功率 | 150馬力 |
最高速度 | 79公里/時 |
最大行動距離 | 300公里 |
傳動裝置 | 8前1後 |
無線電通訊電台 | FuG Spr. A |
特別規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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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 | 1挺7.92毫米MG34通用機槍和1挺7.92毫米EW 141機槍(使用7.92×94毫米反戰車槍彈) |
引擎 | 邁巴赫HL 66 P六汽缸液冷汽油引擎 |
功率 | 180馬力 |
特別規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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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 4.375米 |
寬 | 2.64米 |
高 | 2.055米 |
武裝 | 2挺7.92毫米MG34通用機槍 |
正面裝甲厚度 | 80毫米 |
側面裝甲厚度 | 50毫米 |
最高速度 | 25公里/時 |
最大行動距離 | 150公里 |
傳動裝置 | 6前1後 |
無線電通訊電台 | FuG2 |
特別規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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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員 | 5人 |
武裝 | 1門20毫米FlaK. 38 L/112.5 |
戰鬥重量 | 5.8噸 |
特別規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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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 | MG13或MG34 7.92機槍 x 1 |
無線電通訊電台 | FuG2/FuG6(早期型) FuG8/FuG10(後期型) |
特別規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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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 | MG13 7.92機槍 x 2 |
戰鬥重量 | 5900kg |
特別規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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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 | MG13 7.92機槍 x 1, Wechselapparat (Flamethrower Model 40) |
戰鬥重量 | 5300kg |
*其餘衍生型號:
Munitionsschlepper I Ausf A (Sd.Kfz.111) - light ammunition carrier
Munitionsschlepper I Ausf B - cargo/ammunition carrier
Sanitatskraftwagen I (Sd.Kfz.265) - armoured ambulance
Pionier-Kampfwagen I - engineer tank
Panzerjager I (Sd.Kfz.101) - 47mm Pak gun carrier
Panzerjager I - 37mm Pak gun carrier
Sturmpanzer I Bison (Sd.Kfz.101) - 150mm sIG 33 gun carrier
Leichte Bergepanzer I - light recovery vehicle
Instandsetzungstrupp I - troop carrier / recovery vehicle
Fahreschulewagen / Schulfahrzeuge I - training tank
Minenraumer I Ausf B - mine clearing vehicle
Brueckenleger I Ausf A - light bridging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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