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種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高種(?—?),字子來,福建閩侯人,清朝及中華民國法學家。[1] 生平 高種畢業於日本中央大學。歸國後,應清朝留學生考試,獲授法科舉人[1]。此後他參與了《大清民律草案》的修訂工作,該草案的繼承編即由高種和陳籙起草[2]。 參考文獻 [1]北京敷文社編,最近官紳履歷匯編(第一集),北京:敷文社,1920年 [2]盧靜儀,民初立嗣問題的法律與裁判,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50頁 這是一篇與中國人物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高種(?—?),字子來,福建閩侯人,清朝及中華民國法學家。[1] 生平 高種畢業於日本中央大學。歸國後,應清朝留學生考試,獲授法科舉人[1]。此後他參與了《大清民律草案》的修訂工作,該草案的繼承編即由高種和陳籙起草[2]。 參考文獻 [1]北京敷文社編,最近官紳履歷匯編(第一集),北京:敷文社,1920年 [2]盧靜儀,民初立嗣問題的法律與裁判,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50頁 這是一篇與中國人物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