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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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土著(馬來語:Bumiputera),在《馬來西亞憲法》下指的是馬來西亞的馬來人,及沙巴和砂拉越的原住民族。Bumiputera一詞源自梵文 Bhūmiputra(天城文:भूमिपुत्र),意指地球之子或是土地之子,這是由於Bumi一詞有「土地」和「地球」之意。在馬來西亞,中文使用者一般都使用「土著」一詞來稱呼這些人,不過這並不是文意上所描述的那種森林部落裏的土人,而一般人在這時候使用「土著」一詞時,指的是法律規定的本地族群,而當中馬來人佔了土著92%以上的人。而不屬於Bumiputera的人,則稱為非土著。而非土著一詞指的就是華人、印度人、歐亞裔和一些已具有馬來西亞公民權的新移民。華人和印度人佔了非土著近99%的人口,所以非土著通常就是指華人或印度人。此外,不同於馬來人的半島原住民(Orang Asli),在馬來西亞一般被稱為原住民,他們是否是土著範圍下的人向來是輿論的焦點。
20世紀70年代,馬來西亞政府實施了有利於馬來西亞土著的「新經濟政策」,《經濟學家》將其稱為「種族歧視」,政策目的是為馬來西亞土著創造機會,緩和自1969年五一三事件後華人與馬來人之間的緊張關係。這些政策成功打造了大量的馬來人城市中產階級,但是對於消除農村社區的貧窮狀況見效甚微。一些分析學者注意到,那些被排斥在外的群體充滿怨氣,對這些政策強烈抵制,尤其是為數眾多的華人和馬來西亞少數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