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
一個人為其他父母所生的孩子做父母養育的過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領養,又稱抱養,係指養子,將他人子女收為自己子女,中國古代又稱為螟蛉子,這是由於古人誤以為蜾蠃把螟蛉的幼蟲領養作己子,[1]實際上牠們是用作給自己幼蟲的食物。小說《封神演義》中的雷震子是一個棄嬰,被周文王收為螟蛉子,列為文王的百子之末。[2]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23年8月17日) |
有研究指出,就如一般父母對子女的教養會對子女的將來和福祉造成影響一般,養父母對養子女的教養,也一樣會對養子女的將來和福祉造成影響,雖然不同狀況的養子女,會因其先天因素之故,而出現不同的侵略性和心理健康狀況,但養父母對養子女展現愛與關懷,會減少養子女的未來和福祉出現負面結果的可能。[3]養子女的身心狀況會受領養前的因素影響,但養父母對養子女展現特別多的愛與溫暖,對養子女的心理健康發展有正面幫助。[4]對羅馬尼亞後共產時代孤兒的研究也顯示,盡管相對於未曾被送進孤兒院的兒童,被送交領養的兒童各方面的發展依舊較慢,但被送交領養的孤兒,其語言、智商與社會情緒方面都出現改進,他們能出現安全依附,且情緒表達能力也有所進步。[5]
法律上,領養是通過法定方式,賦予領養者與被領養者,發生與婚生子女具有相同權利義務的一種身分契約關係。因此,領養稱為法定血親或擬制血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