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開關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隆慶元年(1567年),福建巡撫涂澤民上書明穆宗,「請開市舶,易私販為公販」(私販指走私商,公販指合法商人),明穆宗順水推舟,開放了福建漳州的月港一處口岸,史稱「隆慶開關」。私人的海外貿易獲得了合法的地位,東南沿海的海外貿易再次迅速興起[1] 。但是這項政策只開放了一處口岸,而且只允許泉州和漳州的商人對外貿易[2][需要較佳來源],並且仍禁止對日貿易[來源請求]。 此條目的中立性和準確性都存在爭議。 (2021年8月31日)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關主題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
隆慶元年(1567年),福建巡撫涂澤民上書明穆宗,「請開市舶,易私販為公販」(私販指走私商,公販指合法商人),明穆宗順水推舟,開放了福建漳州的月港一處口岸,史稱「隆慶開關」。私人的海外貿易獲得了合法的地位,東南沿海的海外貿易再次迅速興起[1] 。但是這項政策只開放了一處口岸,而且只允許泉州和漳州的商人對外貿易[2][需要較佳來源],並且仍禁止對日貿易[來源請求]。 此條目的中立性和準確性都存在爭議。 (2021年8月31日)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關主題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