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桓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發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屬於官吏貪污案件。戶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盜賣官糧。後被揭發,以其涉案金額巨大,對經濟領域影響深遠而為世人矚目。對此,朱元璋(明太祖)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處死,各省官吏死於獄中達數萬人以上。為了追贓,牽連到全國各地的小富百姓,遭到抄家破產的不計其數。由於牽扯面過廣,全國百姓對此案非常不滿意,朱元璋為了平息民怨將審刑官吳庸等人處死[1]。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發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屬於官吏貪污案件。戶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盜賣官糧。後被揭發,以其涉案金額巨大,對經濟領域影響深遠而為世人矚目。對此,朱元璋(明太祖)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處死,各省官吏死於獄中達數萬人以上。為了追贓,牽連到全國各地的小富百姓,遭到抄家破產的不計其數。由於牽扯面過廣,全國百姓對此案非常不滿意,朱元璋為了平息民怨將審刑官吳庸等人處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