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郡縣制指中央集權體制下,古代中國採用郡、縣二級政權的地方行政制度(類似於現在的地級和縣級行政區)。郡縣制起源於周朝,起初是封建制的補充[1],後經過秦朝、漢朝改進發展,取代封建制成為中國歷史上的主要政治體制。秦漢之後的許多朝代雖然採用州、府、道、省等其它行政區劃,但因其中央集權管理地方的階層結構均與郡縣制一脈相承,所以都可以看作是其變種。漢字文化圈的其他亞洲國家(如日本、朝鮮、越南)也從中國學習了該體制。
郡縣制指中央集權體制下,古代中國採用郡、縣二級政權的地方行政制度(類似於現在的地級和縣級行政區)。郡縣制起源於周朝,起初是封建制的補充[1],後經過秦朝、漢朝改進發展,取代封建制成為中國歷史上的主要政治體制。秦漢之後的許多朝代雖然採用州、府、道、省等其它行政區劃,但因其中央集權管理地方的階層結構均與郡縣制一脈相承,所以都可以看作是其變種。漢字文化圈的其他亞洲國家(如日本、朝鮮、越南)也從中國學習了該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