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敬修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郝敬修(?—?),字可亭,號南溪,山東高密人,清朝官員、監生 於乾隆十六年(1751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前任:王如璋 台灣府經歷1751年上任 繼任:包瀜 前任:徐夔 台灣鳳山縣萬丹縣丞1752年十月上任 繼任:馮鴻業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這是一篇關於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郝敬修(?—?),字可亭,號南溪,山東高密人,清朝官員、監生 於乾隆十六年(1751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前任:王如璋 台灣府經歷1751年上任 繼任:包瀜 前任:徐夔 台灣鳳山縣萬丹縣丞1752年十月上任 繼任:馮鴻業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這是一篇關於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