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伐利亞和約
結束三十年戰爭和八十年戰爭的和平條約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西伐利亞和約》(英語:Peace of Westphalia,德語:Westfälischer Friede,法語:Traités de Westphalie)是指1648年五月至十月間在西伐利亞地區內的奧斯納布克市和明斯特簽訂的一系列條約,標誌着歐洲一系列宗教戰爭的結束。西伐利亞和約結束了歐洲歷史上有近八百萬人喪生的動盪時期。學者普遍認為,西伐利亞和約的簽訂標誌着基於西伐利亞主權概念的現代國際系統的開始。
Quick Facts 起草完成日, 簽署日 ...
起草完成日 | 1646—1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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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648年10月24日 |
簽署地點 | 奧斯納布克 ,明斯特, 明斯特, 神聖羅馬帝國 |
簽署者 | 神聖羅馬帝國、瑞典帝國、法蘭西王國、西班牙帝國、瑞士、荷蘭共和國 |
締約方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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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約的談判過程頗為冗長。由於雙方都希望在自己的領地內進行談判進而控制談判,談判主要在兩個城市進行。共計110名交戰國代表出席談判,但代表們並不每次都同時出席。會議共簽署三份條約以終止對應的相互交疊的戰爭:明斯特和約、明斯特協議和奧斯納布克條約。這些條約結束了哈布斯堡及其天主教派盟友與新教勢力(瑞典、丹麥、荷蘭和神聖羅馬帝國各州)及其盟友法國(儘管信仰天主教但反對哈布斯堡)之間的三十年戰爭(1618—1648)。條約還結束了西班牙與荷蘭共和國之間的八十年戰爭(1568—1648),前者正式的承認後者的獨立地位。
西伐利亞和約的簽訂是以外交會議訂立和約的先例。基於各個主權國家共存的概念,新的政治系統在歐洲中部形成。由於權力平衡,國家間的侵略戰爭得到遏制,反對干預別國內政的準則開始得到認可。隨着歐洲影響力逐漸遍佈全球,這些西伐利亞原則,尤其是主權國家的概念,逐漸流行成為國際法和世界秩序的中心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