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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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景觀是指一地區在人類活動之前,就已存在的原始景觀[note 1]。自然景觀和文化景觀(英語:cultural landscape)是景觀二個不同的層面[note 2]。不過在二十一世紀時,地球上已找不到人類未曾活動過的地方[來源請求],因此有時「自然景觀是指景觀中和自然有關的成份[note 3]
雷切爾·卡森在《寂靜的春天》(1962)中曾描述路邊以往的景色:「一年當中大部份的時間,路邊的月桂樹、莢蒾、榿木、大型蕨類及野花吸引著旅客的目光」,而在使用除草劑後,「曾經吸引目光的路邊,現今鋪滿了褐色枯萎的植物,看起來好像被火燒過一樣。」[3]。在路邊使用除草劑之前,可能已經有生物退化的情形,也可能有外來物種,但仍然可以從其中感受到自然景觀的概念。
「自然景觀」一詞最早是和風景畫、景觀設計的詞語一起出現,是更接近自然的風格。亞歷山大·馮·洪堡(1769 – 1859)更進一步的概念化,將自然景觀和文化景觀分開。1908年時,地理學家奧托·施呂特(英語:Otto Schlüter)發展出「原始景觀」Urlandschaft以及「文化景觀」Kulturlandschaft的詞語,試圖突顯地理科學中,一個不同於其他科學的主題。早期地理學家使用「自然景觀」一詞可以回推到卡爾·歐·紹爾(英語:Carl O. Sauer)1925年的論文《景觀形態》(The Morphology of Landscap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