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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工作者(1889–1949)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霖(1889年—1949年4月14日),字政之,筆名冷觀[1]。四川成都人。民國著名記者,報人,新記《大公報》創辦人之一。大公報也正是在胡政之和張季鸞以及吳鼎昌主持下,成為中華民國大陸統治時期,尤其抗日戰爭時期最重要的民間輿論重鎮。胡政之在新聞史上既是大公報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成為了一個時代報刊的象徵性人物。
1889年出生官宦家庭,1906年,胡政之父親因病死於五河縣知縣任上時,17歲的胡政之不得中途輟學,離開安慶省立高等學堂而扶柩回四川。1907年自費赴日留學,入東京帝國大學研習法律。1911年歸國,一度曾開辦過律師事務所[1]。
1912年應聘出任上海《大共和報》日文翻譯,後繼任編輯、主筆,編發專電,兼寫社論。
1915年被派駐北京,以消息快捷受到業內注意。1916年安福系王郅隆接辦大公報後聘為經理兼總編,開始對《大公報》進行改革,將原有記者開除,同時聘請林白水、梁鴻志、王峨孫等為特約訪員,每天以電話向天津發消息,或以快郵寄稿,新聞因此大有改觀。同時對版面進行了改革,拋棄舊式書冊,改用西式通欄,版面設計都不斷提高。在此後一系列事件,如張勳復辟、馬場誓師和新文化運動中都發表過不少有分量的報道和文章。同時也密切注意國際動向,1918年作為大公報記者前住歐洲採訪巴黎和會,也是與會的唯一中國記者[2]。1920年7月回國後不久辭職,後在上海組織國聞通訊社。
1926年9月吳鼎昌、張季鸞、胡政之合組新記公司,接辦《大公報》。
1945年4月,聯合國成立大會在美國三藩市舉行,他以中國新聞界代表和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之身份,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參會,並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
1948年胡政之親自主持《大公報》香港版復刊。4月,胡政之突然病發,離開香港飛回上海就醫。輾轉病榻一年後,1949年4月14日凌晨三時五十五分在上海寓所病逝去世[3]。
胡政之被認為是一位多才多能的報業工作者。是一位優秀的記者,同時也是一位傑出的時事評論員[4]。通常認為,開創新記《大公報》三巨頭中只有張季鸞以文章名世,但如果沒有胡政之的經營管理、吳鼎昌的資本,《大公報》的成功也是無法想像的。三個人中,胡政之主持《大公報》的時間最長,從1926年到1949年,如果再加上1916到1919年,先後達27年之久。對胡的貢獻常用管理來加以概括[5]。在胡的經營下,津版大公報從三人復刊時職工不過70人,月支出不滿6000元,發行量僅2000多份的慘澹局面,快速成長並擴張,到1936年上海版創刊,職工已達700人,月支出10萬元,全國分銷機構1300多處,發行量超過10萬份,一躍成為具有全國影響的大報。胡政之不僅精於經營,還善於管理。對人才錄用,任人唯賢,親自製定《大公報社職工任用及考核規則》,其中包括6項考核標準、3項獎懲辦法。職工福利也有規定,職工享受恤養金、子女教育補助、醫藥補助、婚喪補助等。此外,還有「年終獎金慣例」等一整套完善的人事制度。這些制度始終得到貫徹執行[6]。但近些年學界也開始對其早期獨自經營大公報時期的作用開始重新審視[7]。胡政之的去世,也被視為中國最好報紙的謝幕,成為大公報命運的一個象徵性事件[8]。
胡政之一生,有兩件事最為後人爭議(尤其是中共方面),一是他為了《大公報》的發展,曾經向國民政府申請過20萬美元的公價外匯,這被許多人指為是受國民黨的津貼;二是在國共和談將破裂的時候,蔣中正要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制定憲法,胡政之以「社會賢達代表」身份,參加了會議[9]。然而相關爭議或批評,進入21世紀後,在中國大陸史學界和新聞界又有了新的詮釋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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