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座外交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聖座作為主權實體,國際法普遍承認其派遣使節與接受使節駐結的權利。要注意的是雖然教宗是梵蒂岡城國的國家元首,但是聖座和各國建立外交關係時(如交換使節),並非以梵蒂岡城國的政權身分,而是以聖座這個主權實體的身分,事實上在教宗國滅亡(1870年)到聖座與意大利王國政府簽定《拉特朗條約》成立梵蒂岡城國(1929年)的五十九年梵蒂岡之囚時期,聖座依然和許多國家通使邦交[2]。 聖座的外交工作由聖座國務院負責。
聖座作為主權實體,國際法普遍承認其派遣使節與接受使節駐結的權利。要注意的是雖然教宗是梵蒂岡城國的國家元首,但是聖座和各國建立外交關係時(如交換使節),並非以梵蒂岡城國的政權身分,而是以聖座這個主權實體的身分,事實上在教宗國滅亡(1870年)到聖座與意大利王國政府簽定《拉特朗條約》成立梵蒂岡城國(1929年)的五十九年梵蒂岡之囚時期,聖座依然和許多國家通使邦交[2]。 聖座的外交工作由聖座國務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