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外交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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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外交部長(英語:United States Secretary of Foreign Affairs)是美國內閣的一個部門,它始建於1781年1月10日,終止於1789年9月15日,之後美國外交事務由美國國務卿主管,國務卿負責執行美國總統的外交政策。
沿革
《邦聯條例》允許聯邦國會選擇「可根據需要選拔對美國外交事務的委員會和人員。」1780年1月10日,聯邦國會成立了外交部門。[1]1781年8月10日,美國國會選擇一個來自紐約州的國會代表羅伯特·李維頓作為首任外交部長,1781年10月20日,他正式宣佈就職,他的任期一直到1783年6月4日。他的繼任者約翰·傑伊的任期一直到178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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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年7月27日,喬治·華盛頓簽署法律條文恢復了外交部門。約翰·傑伊保留職位作為過渡手段,一直等到托馬斯·傑斐遜自法國歸來。然而,1789年9月15日,在傑斐遜歸來之後,華盛頓簽署另一法案簽署使得「外交部長」轉為「國務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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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年3月22日,托馬斯·傑斐遜擔任美國第一任國務卿。
參考文獻
- Secret Committee of Correspondence/Committee for Foreign Affairs, 1775–1777. U.S. Department of State. [January 17,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