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第一條憲法條文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國憲法第一條確定由美國國會來作為美國聯邦政府中的立法機關,包括其由聯邦眾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兩院組成及兩院議員的選舉方式、任職資格、任期及人數等。同時還規定了立法程序,列舉了立法機構的權力,最後還說明了聯邦國會和各州相應權力的限制。把國會作為憲法第一條,代表國會至上的原則,而國會是國民的代表,有國民主權的意味。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美國憲法第一條確定由美國國會來作為美國聯邦政府中的立法機關,包括其由聯邦眾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兩院組成及兩院議員的選舉方式、任職資格、任期及人數等。同時還規定了立法程序,列舉了立法機構的權力,最後還說明了聯邦國會和各州相應權力的限制。把國會作為憲法第一條,代表國會至上的原則,而國會是國民的代表,有國民主權的意味。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